招标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电所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0424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志勇0315-5309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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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电所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0424001B01
招标内容: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电所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电所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招标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电所消防气体灭火装置招标。 2.1.2项目地点:曹妃甸工业区。 2.1.3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工期:合同签署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1.6最高限价:¥4500000.00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2.2招标范围:通用码头4座变电所、弘毅码头4座变电所、集装箱码头3座变电所及液化码头4座变电所共15座变电所设备层及电缆夹层加装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提高变电所安全防火等级、减免火灾危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供电系统稳定性。项目包括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专业机构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GQQ150/2.5 台 61 2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GQQ120/2.5 台 48 3 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 GQQ90/2.5 台 41 4 七氟丙烷灭火剂 HFC-227ea ㎏ 18600 5 气体主机及配套设施 套 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备注: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消防设施项目的业绩,可以是制造商或代理商的供货业绩(若代理商投标,供货业绩必须为代理商代理的被授权制造商品牌的供货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19 09:002024-02-2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投标人报名时须上传制造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合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需提以下资料:1、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2、制造商的营业执照;3、代理商的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5、代理商的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企业 CA 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办理企业 CA 有一定周期。如有疑问请拨打河北 CA 客服热线:400-707-3355。注:①河北 CA 首次办理费用为 490 元(一年),年服务费 200 元每年。②如果潜在投标人已经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平台均可支持 CA 证书互认:企业 CA(电话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5)网上投标费用标准:依据国家发改法规[2014]19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定于2021年7月22日开始收费。具体收费规则参照:《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执行第一档(概算价范围m<500万)收费标准: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3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曹妃甸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6公里处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刘健、汪堃

联系人: 马志勇、邢俸永、王泓伟
电话:

0315-8853767、0315-8853747

电话: 0315-5309616、15131608826、1593358028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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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5-202335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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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1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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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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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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