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场平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全称):湖南南兴建设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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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 |||||
2、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65号 | |||||
承包范围:本项目位于冷水江市沙办毛易村,经济开发区长铺路桥梁西侧。场平规划红线总面积50871.7㎡(76.31亩),场地设计标高A区为193.5米(与场内现有临时道路标高基本持平),B区和C区局部为193.5米。挖方区面积28953.2㎡,挖方量26386.7m3;填方区面积21918.5㎡,填方量21918.5m3;池塘面积2739.85㎡,淤泥量为4109.78m3。具体详见财评上限价报告及第三方“湖南湘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冷链物流场平工程-分区示意图》,《方格网计算图》,《现状地形图》。 施工内容:包括清淤及外运弃置推平、场内土方开挖回填碾压、石方炮机凿岩开挖、场外借土方回填碾压等。具体详见财评上限价工程量清单。财评采购预算金额为111.2529 万元,采购成交金额110.5万元,投标下浮率为0.67%。 | |||||
4、是否分包: 否 | |||||
5、项目负责人:杨智湘 | |||||
6、联系电话:18807386399 | |||||
二、合同金额 | |||||
1、合同金额小写:1105000元 | |||||
大写: 壹佰壹拾万零伍仟元整,其中:不可预见费按分部分项费的10%计取,计8.6万元。 |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工程整体时间节点共分三次支付,①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施工满30天,且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含变更、签证工程量),②第二次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签约合同总价的70%;③最终结清款:在财评出具结算定审报告后按定审金额一次性付清。 ¨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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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履行 | |||||
1、起始日期:2024年8月28日,完成日期:2024年10月28日。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 | |||||
2、地点:沙办毛易村,经济开发区长铺路桥梁西侧。 | |||||
3、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 | |||||
四、合同验收 | |||||
验收主体: 冷水江市创新实业有限公司 | |||||
验收方式: 原则上按通用合同条款规定。 | |||||
验收标准: 由发包人组织第三方测绘机构和财评参加验收活动,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和资料编制,场平验收测量竣工图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编制。 |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协议书 | |||||
(3)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文件 |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
(8)其他合同文件 | |||||
六、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2024年9月6日生效。 | |||||
七、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6日 | |||||
合同订立地点: 冷水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厦 |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