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马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核实测绘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gcsz-20230202
预算金额16.8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155752424
中标公司安徽嘉润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GHGCSZ-20230202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核实测绘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嘉润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写字楼C5南11层
成交金额:1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比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联系方式:18155752424。若比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活动的比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比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宿马集团8楼
联系方式: 0557-266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18155752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8155752424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核实测绘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嘉润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写字楼C5南11层
成交金额:1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马园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核实测绘项目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建设和土地报批等工作所需的规划核实测绘、用地复核测量、人防核实测量、不动产测绘(房产预测/实测)等日常测绘工作以及比选人交办的其他测绘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1、测绘内容(包含但限于) (1)规划核实测绘: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 (2)用地复核测量:用地复核测量 (3)人防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 (4)不动产测绘(房产预测/实测):分幅平面图,多功能综合楼 2、测绘成果深度要求 测绘项目成果须满足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文件对编制深度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满足规划设计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提供的测绘成果负责,若因测绘的不准确性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测绘成果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否则不予支付测绘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测绘所需的全部资料、报告,并获主管部门批准。 服务标准:1、提供纸质成果及电子成果份数需满足规划、土地手续需求,若因项目需求补充增加成果份数(如:勘界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费用不另行增加。若因项目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测绘修改的,一律不予补偿。 2、放线定桩、征地附属物补偿、征地调查表等相关环节费用,不另行计取,均含在该测绘费用内。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比选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联系方式:18155752424。若比选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活动的比选单位;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比选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宿马集团8楼
联系方式: 0557-266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5号楼20楼
联系方式: 18155752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815575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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