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供应商:
我中心现有“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需进行比价确定供应商,请贵单位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书,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报价资料密封送往我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803室),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需求书
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需求书
我中心现有采购项目“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比选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对辖区内14个人防工程(约47个防护单元)的各类人防门、战时通风和排水设施等人防专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或维修。
(二)对被混泥土或钢架固定,无法正常启闭的人防工程防护大门断坡进行改造。(拆除混泥土或钢架,安装填充式可活动车道板)。
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专项维护治理方案》和《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大门区域汽车坡道构造设置要求的通知》(穗民防建〔2010〕691号)等相关文件。(如需要相关文件,请致电020-82118252联系徐先生)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6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生产安装资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具有人防服务类业绩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及设备能力,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四)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生产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以保密不透明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函”字样和供应商单位章印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7日前;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803室(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报价资料恕不接收。
七、开标时间和定标原则:2023年10月30日前;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同,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无效报价和废标原则: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
九、中标结果通知: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将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定合同,其余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803室;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20-82118252。
我中心现有“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需进行比价确定供应商,请贵单位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书,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报价资料密封送往我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803室),详情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需求书
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需求书
我中心现有采购项目“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比选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2023年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对辖区内14个人防工程(约47个防护单元)的各类人防门、战时通风和排水设施等人防专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或维修。
(二)对被混泥土或钢架固定,无法正常启闭的人防工程防护大门断坡进行改造。(拆除混泥土或钢架,安装填充式可活动车道板)。
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专项维护治理方案》和《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大门区域汽车坡道构造设置要求的通知》(穗民防建〔2010〕691号)等相关文件。(如需要相关文件,请致电020-82118252联系徐先生)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6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法人(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书面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生产安装资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报价函。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具有人防服务类业绩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及设备能力,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四)人防工程防护设施设备生产安装资质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以保密不透明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函”字样和供应商单位章印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27日前;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803室(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报价资料恕不接收。
七、开标时间和定标原则:2023年10月30日前;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相同,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无效报价和废标原则: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作废标处理。
九、中标结果通知: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将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定合同,其余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C栋803室;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20-8211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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