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网络监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9.1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430
预算金额39.14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396483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魏婷028-617900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网络监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430

项目名称:网络监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1,46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响应)函、声明函。 2、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加盖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 3、投标文件的语言:语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行贿犯罪记录: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②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材料。【说明: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审查。【说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说明:①按声明函的内容及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②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 8、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属于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2)资格审查小组未发现或者未知晓投标人存在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或投标无效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8606[2024]01517,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91460.00元。3.采购品目名称:LED 显示屏(A02021103)。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3.2采购内容)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则给予其报价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街127号

联系方式:028-83964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028-61790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婷

电话:028-61790025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2日


相关附件:
网络监察设备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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