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美玲0883-21606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市灯光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7-17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3-07-24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7月17日08点 30 分至 2023 年 07月24日18点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市政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2.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满足)。
3.人员要求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二级)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建造师(二级)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单位须与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一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2设计负责人: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资格或注册结构师(二级)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相关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中应能明显体现业绩规模情况以及设计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3.3施工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施工项目经理担过1项及以上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4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自行承诺)。
3.5施工现场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云建标[2014]678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4.业绩要求
4.1设计业绩:投标人(企业)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含)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应满足此要求);
4.2施工业绩:投标人(企业)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建设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业绩可累加;若单个业绩同时含有上述业绩要求内容的,可重复认定。
5.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
6.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提供对应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和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6.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
7.联合体要求
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可累加,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但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备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具备管理职能。联合体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沧源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27MA6K3GJ31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9007571934222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周美玲

联系电话:
13308835696

联系电话:
0883-2160618

办公电话:
13308835696

办公电话:
15012042401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市灯光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0

招标规模:

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市灯光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800万元。

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城市灯光提质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具体工程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2.2.2施工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含批复的变更设计)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包括葫芦公园:①沿湖亮化、七彩灯光勾勒整体形状,充分彰显葫芦公园主题意义。②配置激光秀灯光表演,音效可覆盖整个公园。③幸福广场、牛头广场:设计安装佤族文化元素智慧组合照明,完全改善入口处照明状态,提升入口处景观亮化品位。④风雨廊桥:通过点面线的结合,勾勒出廊桥的整体形象,全新的互动式投影技术,建构人机互动灯光场景,桥面投射锦鲤、繁花、葫芦等定制图案,搭配浪漫的变色动态水纹打底,打造栩栩如生的沉浸式打卡效果,使之成为葫芦公园的夜景主题。⑤环公园步行道:用艺术化的手法,精心打造沧源崖画图腾小品,在绿植里植入,再现三千年前古老沧源人的生活形态和场景样貌,生动形象,特色鲜明,意味浓厚,视觉效果强烈而且深厚。⑥河岸两边采用以假乱真的芦苇灯、花灯,点缀,错落有致。⑦葫芦公园内景观灯改造:灯头艺术化地抽象了牛头的形状,同时巧妙地将装饰光源体植入牛角之中,一体同构,相得益彰。佤族人民源起的象征图腾金色福葫熠熠生辉,亮化和 美化结合,整灯佤族文化色彩浓郁,改善照明,提升亮化。⑧观景台、佤族部落、服务中心等建筑物:通过点面线的结合,勾勒整体轮廓,增添色彩。广场路街边步道:提升步道亮化,配置投影技术,打造步道亮化打卡胜地。芒蚌桥至坝尾路口太阳能路灯:改造现有太阳能路灯的电池板光伏主件、储能电池、控制系统及光源系统,并拆除主杆原有灯带,达到改善路面照明的光照效果。
注:中标人须根据经批复的施工设计图(含批复的变更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并报由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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