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望招2023-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蒉文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梦炜0573-860516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望招2023-4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赋码(项目代码2309-330424-04-01-586751)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以浙嘉盐交许〔2023〕5000007号文准予许可。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盐县望海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望海街道,起于现状凤凰路与嘉盐线交叉口附近,终于乐园路,道路长0.506千米,路基宽度36米,设涵洞2道,同步建设绿化、照明、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2.3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 招标范围: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公路实施路况提升、同步实施相关配套设施。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分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 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底楼115开标室。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望海街道
联系人:蒉文峰
电 话:0573-8618108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 系 人:沈梦炜
电 话:0573-86051676
传 真:/
2023年12月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评定书或交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含水印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扣分情况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其资格审查条件不予通过)。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8、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望招2023-4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赋码(项目代码2309-330424-04-01-586751)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以浙嘉盐交许〔2023〕5000007号文准予许可。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盐县望海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望海街道,起于现状凤凰路与嘉盐线交叉口附近,终于乐园路,道路长0.506千米,路基宽度36米,设涵洞2道,同步建设绿化、照明、综合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
2.3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 招标范围: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凤凰路延伸段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公路实施路况提升、同步实施相关配套设施。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分1个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 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望海街道办事处底楼115开标室。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望海街道
联系人:蒉文峰
电 话:0573-8618108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联 系 人:沈梦炜
电 话:0573-86051676
传 真:/
2023年12月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项 目 | 条 件 | 备 注 |
资 质 |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业绩 | 自2018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改建)的施工监理服务项目(不包括大中修项目) | |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评定书或交工(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 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的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师(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1 | 自有 人员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师(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1 | 自有 人员 |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含水印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扣分情况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其资格审查条件不予通过)。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8、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近三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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