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8号地块项目部临设箱房采购项目
金额
145.8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5.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1-8号地块项目部临设箱房采购项目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42717时00分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42717时00分

3.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2年042717时00分

4.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04248时30分--2022年04281000分

5.投标人竞价时间:2022年04281000分--2022年042811时30分

6.联系人:小0595-22162830(公司)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所投的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7.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应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其他”上传附件《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8.2竞价: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后,在竞价“附件”上传附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附件、附件内要求提供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上传,为保证上传文件的完整性,所上传的文件尽可能整份扫描成PDF格式。

9.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5.89万不含税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和控制单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 0595-22992022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1

1-1

豪华打包箱(办公区)

详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50

1-2

豪华打包箱(宿舍区)

详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32

1-3

标准打包箱(仓库)

详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6

1.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质量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须详细阅读竞价公告及本项目关于打包箱采购的技术参数、供应服务、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要求,根据所设要求综合考虑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一次性清单报价,所报清单内的产品单价应包含产品材料成本费用、产品制作费、供货运输及搬运费、安装费、验(包括海关、商检等)、税费、售后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用等供货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期内不再因市场因素变动而进行所供物品单价的调整。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竞标人需线上获取投标码后至招标人处领取报名登记卡。投标人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未获取或逾期获取报名登记卡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得参与竞价

领取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层中泉建筑公司经营核算部。

领取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附件2相关的资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号:13500101040044134000000000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含税),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附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供应商应依据竞价文件和附件~附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竞价文件及附件4《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踏勘现场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前往项目部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审查资料”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若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的疑问通过投标报价表一并提交者,其投标报价无效。

7.签订合同

7.1.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与采购方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2.采购方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方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因税收政策原因可能导致投标人提供专用增值税的税率不一致,本次招标项目以不含税价为总报价进行比价。合同以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增值税税率)】签订。供应商应按报价内的税率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交付货物时间的延长申请将不被采购方批准。

8.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履约担保形式:签订合同前,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方式递交。

履约担保期限:合同承包范围全部作业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未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10. 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减免部分项目收费的通知》》“二、货物、服务类”规定采用差额累进制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号:8111301012600525104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附件:

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附件.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五.项目部平面布置图

采购人: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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