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和2025年移动无线网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和2025年移动无线网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14-04A-2024-D-A19244),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有效期内的无线网4G、5G室外站主设备及配套施工服务,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工作量清单说明》。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施工等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标段 |
1 |
2024年和2025年移动无线网施工服务集中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 |
153,400.00 |
124,125,835.00 |
标段一 |
2 |
72,017,211.00 |
标段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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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4,964,756.00 |
标段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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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544,161.00 |
标段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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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6,923,178.00 |
标段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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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3,400.00 |
349,575,141.00 |
|
标段 |
建设地点 |
标段一 |
广州(天河区、黄埔区)、东莞(常平镇、大朗镇、樟木头镇、清溪镇、桥头镇、松山湖管委会、谢岗镇、大岭山镇、黄江镇、塘厦镇、凤岗镇、高埗镇、横沥镇、寮步镇、东坑镇、石龙镇、石碣镇、石排镇、企石镇、茶山镇)、惠州(惠城区、博罗县、仲恺区、龙门县)、汕头(金平区、潮南区、潮阳区、濠江区)、汕尾(陆河县)、梅州(兴宁市、五华县)、佛山、揭阳、河源、潮州 |
标段二 |
东莞(莞城区、东城区、万江区、南城区、厚街镇、虎门镇、长安镇、中堂镇、麻涌镇、望牛墩镇、道滘镇、洪梅镇、沙田镇)、江门、肇庆、中山、珠海、云浮 |
标段三 |
广州(白云区、海珠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南沙区、番禺区、越秀区、东山区、荔湾区)、韶关(乐昌市)、清远、阳江、茂名、湛江 |
标段四 |
汕尾(海丰县、陆丰市、汕尾城区)、惠州(惠阳区、惠东县、大亚湾),深圳(宝安区、光明区、龙岗区、蛇口区) |
标段五 |
深圳(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大鹏区、深汕合作区)、汕头(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韶关(浈江区、武江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仁化县、曲江区、翁源县、南雄市、始兴县、新丰县)、梅州(梅江区、梅县区、大埔县、丰顺县、平远县、蕉岭县) |
备注:
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试运行期:初验合格后3个月。
1.4★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6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7 ★本项目设置投标最高限价,包括施工服务部分和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施工服务部分人民币119,873,500.00元,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人民币4,252,335.00元;
标段二:施工服务部分人民币68,056,000.00元,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人民币3,961,211.00元;
标段三:施工服务部分人民币79,688,500.00元,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人民币5,276,256.00元;
标段四:施工服务部分人民币37,600,000.00元,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人民币3,944,161.00元;
标段五:施工服务部分人民币25,145,000.00元,无线基站主设备仓储物流服务部分人民币1,778,178.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无线网络工程和电源专业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130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其中,无线网络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须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至少提供一份电源专业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每标段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本项目每标段每地市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2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一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一个地市的项目管理工作。
(4)本项目须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地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标段内的项目总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不同标段之间人员可复用。
(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需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须承诺如项目涉及以下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08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的投标。
4.2.3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许经理
电 话:020-87189889
电子邮件:xuxiaof.gd@chinatelecom.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巫克纯、张浩林、冯靖圆、邵志全、李倩、王忻
联 系 人:王忻
电 话:13302322107
电子邮件:wangx@gcbidding.com
网 址: /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1924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8.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