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52303280001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252303280001004001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OTS仿真培训系统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8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的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 项目 , 已经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 2022 ) 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 , 现已落实 。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 的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 项目 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总体院及气化和公辅系统工程总承包 EPC( 设计 - 采购 - 施工 ) 合同中的暂估价 项目 。 由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将发放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签订及 项目 实施。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2.1.1 招标人: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2 .1.2 总承包人: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2.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2.1.4 项目 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
2.2 招标范围: 空分、气化、净化、硫回收共 4 套生产装置仿真操作培训软硬件、系统集成、仿真计算机教室装修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80 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7 最高投标限价 : 353.415 万元。本 项目 招标人设有期望值, (期望值 =353.415 * 95 %=335.74425 万元), 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 自 20 18 年 7 月 1 日 至今,具有 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 0 0 万元的 OTS 系统开发业绩 。
注:
( 1) 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 项目 交付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 建设单位 公章),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2) 业绩的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所示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3)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 4) 国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3.5 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 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 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 202 3 年 1 月 -2023 年 6 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3. 7 本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8 .1 投标人及其拟报 项目 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 有关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 8 .2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 “ 信用中国 ” 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8 . 3 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 项目 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 项目 所在地投标、 项目 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8.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 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4. 评标办法 : 4 .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 项目 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 = 最高投标限价 *95% 。
4 .2 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 20 家(含 20 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不含 20 家)时,采用方法二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 .3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具体评标标准 如下:
5 . 资格审 查 提供有效的:
5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副本 ) ;
5 .2 投标人拟报 项目 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 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
5.3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采购合同等证明文件 ) ;
5.4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 原件扫描件 须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其他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1 6 日至 202 3 年 8 月 2 3 日;
6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3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 .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 15896100880 朱工 : 15161373079 张工: 18505182641
7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9 月 7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 . 其它要求 8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 .3 电子标书制作:
( 1 )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 .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 . 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保证金:本 项目 投标保证金金额: 7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 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 不予接收 ,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 规定作无效 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1 、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 、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0518-82256030 。
10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1 . 联系方式
2023 年 8 月 1 6 日
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的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 项目 , 已经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 2022 ) 3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 , 现已落实 。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 的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 项目 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总体院及气化和公辅系统工程总承包 EPC( 设计 - 采购 - 施工 ) 合同中的暂估价 项目 。 由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将发放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签订及 项目 实施。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
2.1.1 招标人: 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2 .1.2 总承包人: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2.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2.1.4 项目 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 项目 一期工程二标段 OTS 仿真培训系统。
2.2 招标范围: 空分、气化、净化、硫回收共 4 套生产装置仿真操作培训软硬件、系统集成、仿真计算机教室装修及配套附属设施。
2.3 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80 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7 最高投标限价 : 353.415 万元。本 项目 招标人设有期望值, (期望值 =353.415 * 95 %=335.74425 万元), 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 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 自 20 18 年 7 月 1 日 至今,具有 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 0 0 万元的 OTS 系统开发业绩 。
注:
( 1) 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及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 项目 交付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 建设单位 公章),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证明材料(须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2) 业绩的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所示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3)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 4) 国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3.5 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 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报 项目 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 202 3 年 1 月 -2023 年 6 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
3. 7 本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8 .1 投标人及其拟报 项目 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 有关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 8 .2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 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 “ 信用中国 ” 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8 . 3 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 项目 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 项目 所在地投标、 项目 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8.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 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 )
4. 评标办法 : 4 .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 项目 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 = 最高投标限价 *95% 。
4 .2 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少于 20 家(含 20 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不含 20 家)时,采用方法二作为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 .3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具体评标标准 如下:
5 . 资格审 查 提供有效的:
5 .1 投标人营业执照 ( 副本 ) ;
5 .2 投标人拟报 项目 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 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
5.3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采购合同等证明文件 ) ;
5.4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 原件扫描件 须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其他文件”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1 6 日至 202 3 年 8 月 2 3 日;
6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3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 .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 : 15896100880 朱工 : 15161373079 张工: 18505182641
7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9 月 7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 . 其它要求 8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 .3 电子标书制作:
( 1 )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 .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 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 . 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保证金:本 项目 投标保证金金额: 7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 (2023) 1 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 不予接收 ,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 规定作无效 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 1 、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 、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0518-82256030 。
10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1 . 联系方式
2023 年 8 月 1 6 日
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 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