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融腾翼园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名称)精装修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腾翼园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融腾翼园制造基地项目 梁行审投备〔2023〕88号 梁行审投备[2023]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扬名产业园内,北邻飞宏路 
    2.1.2建设规模:地块位于梁溪区规划道路与飞宏路交叉口南侧,用地面积约932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5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9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77平方米。装修面积14402平方米,本项目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设计范围包括满足项目使用需求的内容施工内容主要有现状拆改及新砌墙体,办公区域和生产区域室内硬装改造等,机电工程包括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智能化升级工程等,设备主要包括生产区域设备的购置等。 
    2.1.3合同估算价:245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6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1日 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0日 00:00
    2.1.5其他: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 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及验收工作、设计管理(对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及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协调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电梯厅、卫生间(回填、防水构造、支管等)、洁净车间、厂房、办公区域的墙面、顶面、地面(含户内门)装饰装修设计等,二次机电设计(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智能化设计(门禁系统、电梯控制系统、PIMS系统、智慧配电房系统、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能源管控平台、全域智能安防系统、智慧物流系统等),信号覆盖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专业设计、专业深化设计等>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 (2)设计管理工作:作为装饰装修设计单位,就纳入设计管理范围的科目,负责设计沟通和技术协调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所有专项设计内容都纳入报价单位的设计合同中。 (3)后续服务包括:负责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2.施工内容包括: (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①装饰装修工程;②二次机电工程、二次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二次消防工程;③智能化工程(门禁系统、电梯控制系统、PIMS系统、智慧配电房系统、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能源管控平台、全域智能安防系统、智慧物流系统等)、信号覆盖、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④成品保护;⑤开荒保洁及精保洁等。 3.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验收(如消防、竣工验收); 4.第三方服务: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承包方需要进行的原材料检测、消防检测、空气环境检测、按厂家要求进行的洁净检测,测绘、测量、检测、检验、试验、咨询、顾问等所有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前,需征得业主同意) 5.总承包管理及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独立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外部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6.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7.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全过程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养护责任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20 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8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设计业绩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8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为有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8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单项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所载单项工程造价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设计业绩投资额以设计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800万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挑选的信息为准。业绩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为有效。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03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3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12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9日 08:00 时至2024年04月0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30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融腾产业智造基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享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88号701室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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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季小华、王乾、顾振栋、杨君仪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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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13135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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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13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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