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1
学科资源平台维护及学科服务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V3.0
1.内容:对已订制的10个学科平台:机械工程(含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应用化学、土木工程、企业管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法学的资源维护和更新。2.使用方式:IP段控制,远程包库访问,为长沙学院局域网用户、长沙学院图书馆提供服务,无并发用户数限制。
项
200000
2
Spischolar学术资源在线
1.内容:SpiScholar学术资源在线收录9万余种学术期刊,其中外文期刊7万余种,集中最近几年SCI-E、中科院JCR分区表等主流数据库的收录信息与评价数据。系统提供浏览、检索两种方式帮助读者快速获取刊名、ISSN、主编、国家、语种、出版频次、OA刊、期刊简介、主页地址、数据库地址及期刊最近发表的文章列表等信息。
2.使用方式:IP段控制,远程包库访问,为长沙学院局域网用户、长沙学院图书馆提供服务,无并发用户数限制。
99000
3
CRS核心论文库
1.内容:专门为用户提供核心体系内从发现热点资源、筛选优质资源到获取论文全文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追踪出版商、期刊、全球科研机构存储平台、基金资助存储中心、科研学者社交平台等,重点遴选权威核心期刊收录体系(SCI-E、SSCI、A&HCI、Nature Index、ESI等)中开放获取论文版本,对资源的学科门类进行重组,将资源划分为人文社科类、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综合类6个大类,为用户推荐权威体系中较新的,可直接获取全文的论文信息。
150000
合同金额小写:449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肆万玖仟元整
学科资源平台维护及学科服务、Spischolar学术资源在线、CRS核心论文库均采用IP段控制,远程包库访问的方式,为长沙学院局域网用户、长沙学院图书馆提供服务,无并发用户数限制。
5.2.1乙方所投标产品必须已在甲方使用或试用三个月以上并严格满足或者高于招标要求,如发现严重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作为无效投标。
5.2.2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机构数据按时完成平台的建设与开通,确保甲方能够得到平台所能提供的服务。
5.2.3乙方负责运营平台安全与稳定,并有义务及时排除故障,使甲方站点能够正常工作。
5.2.4本项目质保期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合同及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全部的纠纷和赔偿责任。
5.3.1乙方负责所有软件资料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5.3.2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定点供应商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使用延误损失。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4 按《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3]9号)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补充通知》(长财采购[2014]23号)规定进行验收。
6.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中包含的乙方和第三方文献资源、访问平台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权属争议等事项。
6.2双方任何一方应尊重和维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合法利益。
6.3乙方必须合理解决版权,保证所供产品信息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保证所供信息不回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所产生的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而导致的纠纷和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及载体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履行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含售后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且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延期该项服务的服务总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若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达到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五(25%),甲方还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履行,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等同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等同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1)本合同一式伍 份,甲方叁 份,乙方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壹 年,自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算。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1)乙方为甲方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远程指导服务。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统计功能,并向甲方提供可查询访问量的独立账号;若无法提供查询访问量的独立账号,则需在合作期限内提供两次(6月底及12月底)用户使用统计报告。3)故障响应时间:①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③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④对于乙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对其进行维护并修正。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服务要求1小时内进行服务响应,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如果1个工作日没有解决问题,乙方愿意和甲方共同协商适当延长对产品的访问权限。⑤售后服务联系人:刘文强 ,联系电话:13974821460 。⑥供应商提供一年至少一次免费培训或讲座。
(4)服务期限以纸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