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车城市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887.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gc02002
预算金额9887.7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车城市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13 16:55:24 次

项目名称

中车城市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交易登记号

21GC02002

交易类别及阶段

□代建■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江苏中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泰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1年12月2日所递交的中车城市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中车城市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基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区域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配合服务。施工范围:实行包工、包料(指定分包工程除外)、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和文明施工、包协调管理的EPC总承包方式。采购: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价:98877600元,其中设计费为1227600元,建安工程费97650000元。

  工期:2022年5月30日2#厂房具备设备安装条件(需保障2#厂房水电、道路、给排水、电气、行车等正常独立使用);2022年8月30日2#厂房完成单体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2022年12月10日完成1#厂房、办公楼、市政、室内外水电消防、相关配套工程竣工验收;2023年5月31日完成测试塔竣工验收、厂区联合验收,其中设计工期需满足现场施工工期要求。(以上交付标准、进度节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建设标准,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

项目负责人:梅高平(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浙233060706245)。

设计负责人:杨忠保(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203103701)。

施工负责人:梅高平(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浙233060706245)。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中振(象山)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振(象山)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3日

备注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2021年 12月 13日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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