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口区农业园区节水现状调查及建设标准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jzfcg202327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科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国庆13222433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浦口区农业园区节水现状调查及建设标准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1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浦口区农业园区节水现状调查及建设标准编制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南京绿地城际空间站南广场 D1 栋10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1114点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ZFCG202327

项目名称:浦口区农业园区节水现状调查及建设标准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达目标任务和2023年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要求,为促进节水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2023年计划探索建设节水型农业园区,在充分调研浦口区农业园区和全省其他典型农业园区的节水现状基础上,以“浦口区农业园区蓝本”,升级编制《南京市节水型农业园区建设标准(种植业类)》,拓展建设新型节水载体。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 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1日至2023年0907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南京绿地城际空间站南广场 D1 10

方式:邮箱获取:将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52655554@qq.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资料:介绍信(需联系电话号码,原件 1 份);经办人身份证(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本制作费:100/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091114点0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091114点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南京绿地城际空间站南广场 D1 10M09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0911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南京绿地城际空间站南广场 D1 10M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 1 人参加,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

联系方式:刘科

联系电话:58882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南京绿地城际空间站南广场 D1 10

人:李国庆

联系电话:1322243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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