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沙渡村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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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丽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白沙渡村村支两委和村民代表共同研究,代表会讨论通过,报请皂市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对白沙渡村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配套项目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沙渡村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配套项目
2、业主单位:皂市镇白沙渡村村民委员会。
3、项目概况:浆砌挡土墙105米,硬化1901.2平方米,地槽长30米,水沟2条各长53.6米,波纹管23根,检查井7个,柱子30个,电信及电杆移位,砖砌墙126平方米。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标准:达到县水利局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6、施工工期:30天。
7、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施工队投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无征信不良记录;
(3)在本县从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实际经历,且所建工程质量合格;(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验收表)
2、单位投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2)有建筑业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符合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管理人员;
(4)有履行合同义务相适应的经济能力;
(5)未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串标围标的等);
(6)近五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17:00时截止。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5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13日17:00时;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白沙渡村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配套项目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由此造成无法出示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客户名称: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村级财务办公室
开户银行:石门县农村商业银行皂市支行
账    号:82012950000007402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进场施工并完成工程进度30%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会后的7个工作日后退还,退还时需凭投标人领据及招标单位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投标单位制定详细的投标书。镇项目办和村委会共同组织召开评标会议,由财政所、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联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项目理事会成员等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安全、材料品牌、规格、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包工包料全额带资承包,该项目属于移民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按移民项目管理要求进行报账。
六、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报名时可以要求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要求。
七、特殊要求:因此项目用地手续暂未下发,等用地手续下发后方可开工。
报名地点:皂市镇白沙渡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丽平   电话:15973617867
皂市镇白沙渡村村民委员会      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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