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公告(2024-JKCGFW-F3008)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cgfw-f3008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CGFW-F300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

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保障社会化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北京市丰台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政策无重大调整,满意度达到85%以上,可以续签,但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如政策有重大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如遇服务质量差、政策性变化、编制调整等原因,采购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3.项目预算:65万元;

    4.最高限价:65万元;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45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具体地址请咨询王助理13331013326)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具体地址请咨询王助理13331013326)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具体地址请咨询王助理13331013326)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需要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06日16:30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具体地址请咨询王助理13331013326)
(三)现场踏勘需携带的证明材料:1.参加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勘察无需提供授权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供应商对该项目任何问题可在现场提出,建设部门进行详细解答。供应商着装不得显示单位名称、简称等能够识别企业名称的任何标识,踏勘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现场勘查结束后,针对供应商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答疑后形成相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现场勘查,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3331013326
传 真:010-66712663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12664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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