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02月14日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询价书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为采购人生产所需车辆的服务以及特种车辆服务,生产设备外修货运,检修设备材料运输服务,生产现场吊装服务,生产临时用车,物资仓库材料及设备进出装卸等工作。
二、报价须知
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3011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2-14 15:04:19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2-17 15:04:19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2-14 15:04:21 至 2023-02-16 15:04:19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_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F0101013 |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_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1.000 | EA | 每一个 | 2023-01-03 | 2023-01-03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张树平 | 询价单位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1111111 | 传真 | |
邮编 | 3339784107@qq.com | ||
手机 | 15544551983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询价文件.doc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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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
CHINAHUANENG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 | :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3年2月 |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适用范围5
2.定义5
3.询价费用5
4.现场踏勘5
5.采购文件的构成5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
7.编制基本要求6
8.语言和计量单位7
9.报价7
10.报价货币7
11.响应保证金7
12.采购有效期8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8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8
15.询价小组9
16.开启响应文件9
17.评审方法9
18.确定成交供应商9
19.采购结果公告9
20.成交通知9
21.签订合同9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0
第三章评审办法11
一、总则11
二、评审方法11
三、评审程序11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
第五章采购需求18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
一、授权委托书12
二、报价部分13
三、商务部分14
四、技术部分16
五、偏差表17
第一章采购公告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为采购人生产所需车辆的服务以及特种车辆服务,生产设备外修货运,检修设备材料运输服务,生产现场吊装服务,生产临时用车,物资仓库材料及设备进出装卸等工作。
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8)不存在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2业绩要求:/。
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3.2.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火电 |
工程项目编号 | 详见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 工程项目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报价开始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答疑/澄清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采购需求信息
详见《技术规范书》。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于先生 | 询价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33-7322145 | 传真 | 0533-7322145 |
邮编 | 255414 | yujm001@126.com | |
手机 | /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
七、附件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邮 编:255414电 话:0533-7322145电子邮箱:yujm001@126.com联 系 人:于先生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采购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电 话:15544551983电子邮箱:3339784107@QQ.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
4.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R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R有,服务费收取标准:1.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依据以上标准计算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供应商在网站注册信息中的地址邮寄,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有关注册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3.缴纳形式:银行电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采购代理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联 行 号:301100000023采购代理的账户:6550010113658电汇时请备注注明: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服务费。注:在电商平台结果公告发出3日内, 根据招标代理发送的缴费通知函服务费金额汇入以上账号(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对于不缴费或迟缴费,有可能列入本年度的不良供应商名单,为不影响贵单位后续业务的开展,请尽快完成缴费。成交单位完成缴费后,汇款凭证及电子版(可复制)收件地址信息发送至邮箱3339784107@QQ.com以便我单位办理开票及邮寄。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R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R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R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R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无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
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4.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生产车辆,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机械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及用途
一、机械名称及数量:各种型号汽车吊车。
二、使用地点及用途:用于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设备吊装。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3.1合同总价款约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增值税,税额元,不含税总价元。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调整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中包含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为合同总价的2.5%。
3.2、综合单价按报价明细表。
3.3、每8小时为一个机械台班,以驾驶员进出工作场所时间为准。不到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超出6小时按一个台班台班计算。
3.4、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季度同甲方结算一次,按甲、乙双方签证上的实际台班数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一级安全培训指由电厂安监部进行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二级安全培训指部门级进行的相关作业场所的安全规则、规定的培训;三级安全培训指班组组织进行的作业工种和高危作业的安全培训。
4.1.2.甲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1.3.负责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停止施工,并提出整改要求。
4.1.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工作,办理工作票等必要的准备工作。
4.1.5.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明确施工进度与技术要求。
4.1.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帮助乙方人员提前熟悉工作内容。
4.1.7.甲方人员依照三级验收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参加乙方施工工艺质量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及时提出验收评价或整改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权对重要环节进行抽查检验,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处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1.8.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施工质量较差,在安全要求或技术质量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另择队伍处理完成。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应具有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工作程序、操作规程。
4.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项目管理部门及安监部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
4.2.3.开工前,乙方应确保其员工经过必要的法规、安全规定、现场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的培训,以满足工作需要,并向甲方管理部门提供培训书面材料,培训资料齐全,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已缴纳工伤保险。
4.2.4.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清单及其资料齐全、检验合格。
4.2.5.制定“三措两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4.2.6.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合同费用的2.5%。
4.2.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协议进行施工,负责本方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
4.2.8.施工中由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方应无偿进行返工。
4.2.9.当日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4.2.10.乙方方应编写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情况,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2.1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时,立即通知甲方旁站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在医务人员赶来之前进行现场急救。
4.212.发生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后,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2.13.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环保要求施工,保持作业区的环境卫生。
4.2.14.为确保检修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具有承包本次施工任务的行业资质和工作业绩。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2.1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分工,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具体的控制计划和措施。
4.2.16.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备品配件、工器具、材料安排专人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方负全责。
4.2.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围栏,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4.2.18.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应对其在甲方现场施工期间来厂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出现任何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方承担。
4.2.19.乙方与甲方要签订安全协议及外包工程安全质量施工承诺书。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乙方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如有影响文明生产、反违章等情况,均按照《华能辛店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乙方保证甲方现场用车,必须随叫随到,不能附带其它任何要求,如有不能保证用车,第一次考核2000元并警告,第二次考核5000元并警告,第三次直接解除服务合同并清退出厂。
5.3.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确保所承包的每项工程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否则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将没有施工保障的单项工程另行发包,其费用在乙方方承包工程款中予以支出。
5.4.乙方的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不低于2.5%足额提取、使用,并及时向甲方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除立即纠正外,每次扣减乙方方合同额的3%。
第六条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原因
6.1、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如自然原因或其它原因等人为不可控制的特别事件所造成损失时,其认定标准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7.1、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所属车辆机械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车辆机械。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
7.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第九条争议与仲裁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其他
10.1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10.2本合同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文本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签署页除外)或者图形,除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10.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章): | 乙方(章):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 | 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开户银行: 临淄建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37001636542050001895 | 账 号: |
税 号: 913703057609538082 | 税 号: |
电 话: 0533-7322144 | 电 话: |
传 真: 0533-7322144 | 传 真: |
邮政编码: 255414 | 邮政编码: |
签字日期: 2022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2022 年 月 日 |
第五章采购需求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技术规范书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2023.1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它提出工程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考核条款等方面的要求。
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技术条款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供应商应保证用其最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提供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功能齐全的优质服务。
3.本技术规范书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期内,如果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在签定合同之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外包工程管理标准的要求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程施工前提供详细的安全措施费清单。
二、工程概况:供应商负责采购方生产所需车辆的服务以及特种车辆服务,生产设备外修货运,检修设备材料运输服务,生产现场吊装服务,生产临时用车工作,物资仓库材料及设备进出装卸等工作。
三、工作量清单(暂估)
序号 | 起重机械类型 | 单位 | 台班 | 备注 |
1 | 8吨吊车 | 台班 | 10 | |
2 | 12吨吊车 | 台班 | 30 | |
3 | 16吨吊车 | 台班 | 50 | |
4 | 25吨吊车 | 台班 | 50 | |
5 | 50吨吊车 | 台班 | 15 | |
6 | 80吨吊车 | 台班 | 10 | |
7 | 升降车 | 台班 | 20 | |
8 | 叉车 | 台班 | 20 | |
9 | 装载机30 | 台班 | 5 | |
10 | 装载机50 | 台班 | 5 |
说明:工程量为暂估,结算时按签证数量据实结算。
四、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车辆车况良好,避免使用过程中因车辆故障影响施工。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使用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期间耽误时间不计入台班。
2.现场施工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在安全、文明生产等方的要求。
3.施工期间不得超负荷作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起吊作业不得实施。
4.所有起重使用的相关器具由采购方提供。
5.供应商指派的驾驶员和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车辆的操作证,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6.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次进厂核查起吊证件。
7.吊车使用过程中,采购方吊装作业任务未完成,供应商作业人员不得无故撤离,吊装作业过程中,要保证工作效率,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同时供应商必须按照发包方要求的类型安排起重机械进场。
9.供应商自觉遵守采购方的厂纪厂规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方面的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10.要保证施工过程中技术可靠、人员充足并满足采购方设备起重的要求,人员要组织到位、及时,提出符合要求的起重技术安全措施,并符合采购方要求。
11.供应商人员将按照规定,到采购方的工作现场查看起重的设备,根据现场情况提供相应吨位的吊车及机具,进行起重的准备工作,起重期间服从采购方工作安排。在采购方规定的范围内起重工作,不得随意超越工作区域,不得任意乱动采购方的运行设备及其与施工无关的设施。
1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安全带,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
大型或关键性吊装作业中,供应商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13.起重机械的吊钩应为锻造吊钩,并装设防脱爪。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无扭结、压扁、弯折、畸变、断股、绳芯挤出等缺陷,其端部应牢固、可靠。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或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14.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15.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地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
16.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7.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下严禁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空中。
18.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9.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安全位置。
20.在厂房内地面或其他地面上面摆放沉重、尖锐部件摆放前,必须垫好木板、胶皮,防止磕碰损伤部件及地面。
五、台班计量
1.按台班为单位进行计量(折合1个台班/8小时),台班数的计量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指定代表根据现场车辆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确认。若有加班,4小时内按0.5个台班计算,4-8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时间从进厂开始计算,离开厂后结束。
2.在施工期间车辆所用燃油料,由供应商负责。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供应商负责
4.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供应商负责。
违约责任
1.供应商人员自进入采购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采购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如有影响文明生产、反违章等情况,均按照《华能辛店电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供应商保证采购方现场用车,必须随叫随到,不能附带其它任何要求,如有不能保证用车,第一次考核2000元并警告,第二次考核5000元并警告,第三次直接解除服务合同并清退出厂。
3.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确保所承包的每项工程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否则应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将没有施工保障的单项工程另行发包,其费用在供应商承包工程款中予以支出。
4.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不低于2.5%足额提取、使用,并及时向采购方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除立即纠正外,每次扣减供应商合同额的3%。
七、采购方职责
1.采购方对供应商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一级安全培训指由电厂安监部进行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二级安全培训指部门级进行的相关作业场所的安全规则、规定的培训;三级安全培训指班组组织进行的作业工种和高危作业的安全培训。
2.采购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3.负责对供应商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停止施工,并提出整改要求。
4.采购方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工作,办理工作票等必要的准备工作。
5.采购方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明确施工进度与技术要求。
6.采购方应及时向供应商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帮助供应商人员提前熟悉工作内容。
7.采购方人员依照三级验收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参加供应商施工工艺质量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及时提出验收评价或整改要求。施工过程中,有权对重要环节进行抽查检验,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处理。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
8.在施工过程中因供应商人员施工质量较差,在安全要求或技术质量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时,采购方有权终止供应商施工,并另择队伍处理完成。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供应商职责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应具有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工作程序、操作规程。
2.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接受采购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采购方项目管理部门及安监部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情况。
3.开工前,供应商应确保其员工经过必要的法规、安全规定、现场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的培训,以满足工作需要,并向采购方管理部门提供培训书面材料,培训资料齐全,人员持证上岗,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已缴纳工伤保险。
4.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清单及其资料齐全、检验合格。
5.制定“三措两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6.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合同费用的2.5%。
7.在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协议进行施工,负责本方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
8.施工中由供应商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进行返工。
9.当日施工结束后,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方组织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10.供应商应编写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安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不安全情况,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1.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出现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时,立即通知采购方旁站监护人、项目负责人,在医务人员赶来之前进行现场急救。
12.发生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后,积极配合采购方进行事故调查。
13.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方的环保要求施工,保持作业区的环境卫生。
14.为确保检修质量和进度,要求供应商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具有承包本次施工任务的行业资质和工作业绩。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15.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分工,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具体的控制计划和措施。
16.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的备品配件、工器具、材料安排专人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
17.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围栏,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18.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应遵守采购方的规章制度,应对其在采购方现场施工期间来厂人员的行为负责,如出现任何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9.供应商与采购方要签订安全协议及外包工程安全质量施工承诺书。
九、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差表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含税总价 | 增值税发票类型 |
1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产车辆租赁项目 |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6 % 。 | |
备注:1.报价内应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不低于总价的2.5%。 2.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备注 |
1 | 8吨吊车 | 台班 | 10 | |||
2 | 12吨吊车 | 台班 | 30 | |||
3 | 16吨吊车 | 台班 | 50 | |||
4 | 25吨吊车 | 台班 | 50 | |||
5 | 50吨吊车 | 台班 | 15 | |||
6 | 80吨吊车 | 台班 | 10 | |||
7 | 升降车 | 台班 | 20 | |||
8 | 叉车 | 台班 | 20 | |||
9 | 装载机30 | 台班 | 5 | |||
10 | 装载机50 | 台班 | 5 | |||
总 价 |
注:
本项目报价依据为《技术规范书》所列各项要求,工程量为暂估量。
2、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以实际签证量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三、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摘要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2.法人营业执照
3.近3年内财务状况
4.付款条件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
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3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4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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