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新路白石路段商铺1招标公告[招租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镇集资竞20240017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生13450455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新路白石路段商铺1出租电子竞投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镇集资竞2024001733)
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30时对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石新路白石路段商铺1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个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石新路白石路段商铺1
ZC-440183101214602-00015
002
20平方米
20平方米
2700.00元/月
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36号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及了解具体可经营用途等)并承担风险。  
1、租赁年限:3年。     
2、租金递增方式:无。 
3、租金收取方式:每月为一期收取。
4、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 
5、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交易双方应负责相关税费。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100元/月。
三、交易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转账时在用途栏、信息栏备注:竞投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手机网银转账,不接受微信与支付宝转账形式。一份交易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不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注:交易保证金未按照公告的银行账户子账号转入,导致转错银行账号造成无法正常竞投的自行承担责任)。
3、银行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 
4、银行账号:44050154170200003684-1527(注意:账号中的“-”不能省略)
5、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新塘支行
6、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年12月12日17:00时前按照公告要求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本项目公告显示的银行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
7、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5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在竞投意向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5 天内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拖欠租金 15 天后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缴纳租金,应每天按照所欠租金的 / ‰计算违约金。
四、报名流程 
1、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2、到以下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注册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网上交易网址:https://3z.zc.gov.cn/tdlzdzjy/dzjy/dzjy.do)或手机注册报名,微信搜索“增城三资”小程序。
3、竞投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在规定的竞投时间内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规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4、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竞投意向人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11:30至2024年12月12日14:30至17:00时到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 
五、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在完成注册、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于2024年12月5日9:00至11:30至2024年12月12日14:30至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注册登录,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六、竞投时间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年12月13日09: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若竞得人在2024年12月25日前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当天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单位营业执照等)。
八、竞投说明 
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九、退交易保证金及没收交易保证金说明 
1、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 
3、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交易保证金。 
十、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中标者需办理好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投产经营;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中标方未经白石村新村社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租赁物;
2、为配合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中标方应给予白石村新村社相应的环境整治赞助金:(50-500元/月);
3、竞标方中标后,必须完善该资产内外雨水、污水排放管网,必须配合政府环保、水务、河长部门做好雨污分流并办理好污水排放许可证(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在租期内所有投资的固定资产,如新增或原有的卷闸门、电缆、室内电线、电表、监控设备等到期后,上述资产一律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破坏;
5、中标方在租赁期间,如政府征用时,该资产(商铺)及土地的补偿款一律归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6、所有竞标方必须亲临资产现场,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和招标要求。否则,视为了解或认可交易的全部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新塘镇白石村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1345045578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交易机构地址:增城区新塘镇政府府前路38号(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    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事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4年12月2日
合同查看网址:http://3z.zc.gov.cn/store/file/67500806cf8dc9196a5983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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