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医医院劳务派遣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JDK-2022-03-CG
二、项目名称:劳务外包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宝鸡市中医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宝鸡明理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805,0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宝鸡市中医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 |
就业服务 |
劳务派遣 |
宝鸡市中医医院药剂科、煎药室相关辅助岗位劳务派遣 |
1.供应商中标后,应与采购人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采购人可自行招聘确定派遣员工人选,也可委托供应商,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用工需要及岗位说明书,向采购人推荐人选,并由采购人最终确认。 3.采购人确认派遣员工的人选后,向供应商发出《用工通知函》,供应商应按接到采购人发出的《用工通知书函》后,负责与采购人确认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收到采购人终止、解除劳务派遣员工用工通知书后,为员工办理离职等手续。 4.采购人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员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相关内容,供应商负责依法为员工办理建立、缴纳、转移、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5.派遣人员行为若触犯了刑法等,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及公检法部门的工作办理相关事宜。 6.采购人有权对派遣员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7.派遣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因工人身伤亡事故时,采购人在事发24小时内电话及书面通知供应商,并提供所需资料,由供应商统计、上报、申请理赔。供应商申报完成后,工伤保险机构将赔付及支付待遇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员工及其家属。 8.被派遣人员非因工死亡时,社会保险应支付给外包员工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按照社会保险机构的规定申领并依法支付给派遣员工家属。 9.派遣员工的退休手续及退休的管理由供应商办理。 10.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派遣员工需要根据比例计算并向国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险金保障金的,采购人按部分费用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事宜。 11.供应商应安排专职人员为派遣员工提供双方约定的服务。 12.供应商应根据派遣员工工资收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负责代扣代缴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依法应予代扣代缴的其他费用后,以银行工资卡的方式,按规定的时间发放员工的工资。 13.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配套制度。 14.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 15.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805,068.00 |
服务类(宝鸡明理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永军(采购人代表)、王燕、耿建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下浮比例以代理合同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07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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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宝鸡市中医医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0.966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方式:0917-3662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5室
联系方式:0917-3800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917-3662905
陕西大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