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意向公开(2024-JHYYTQ-F1057)(第1包)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yytq-f1057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对“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F1057
三、采购内容:
(1)开展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方案工程设计(含模型设计、水池试验验证等);(2)完成原理样机研制;(3)按要求完成海上试验验证(主要功能及指标)。经费概算暂定190万元。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且未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2.具有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具备符合国军标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五、技术要求
详见需求方现场提供的技术文档。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七、公示时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
八、查阅技术文档和需求对接说明
供应商需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现场查阅采购意向等技术文档,并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需求对接,递交相关材料。具体地址请致电联系人。
1.现场查阅技术文档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需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3)保密承诺书(被授权人现场签署)。
2.现场需求对接时间:7月26日09时。
3.现场对接时供应商需提交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对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有国家和军队强制要求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项目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或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6.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10870321 13681470288
监督电话:010-66975545
附件: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我单位拟对“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研制及试验验证。
二、项目编号:2024-JHYYTQ-F1057
三、采购内容:
(1)开展某油料补给技术原理样机方案工程设计(含模型设计、水池试验验证等);(2)完成原理样机研制;(3)按要求完成海上试验验证(主要功能及指标)。经费概算暂定190万元。完成时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参)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处罚公告”;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内且未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2.具有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3.具备符合国军标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五、技术要求
详见需求方现场提供的技术文档。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指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可以对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内容、意见和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文件的必要参考。
七、公示时限: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5日。
八、查阅技术文档和需求对接说明
供应商需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现场查阅采购意向等技术文档,并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需求对接,递交相关材料。具体地址请致电联系人。
1.现场查阅技术文档时,供应商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2)需提供“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3)保密承诺书(被授权人现场签署)。
2.现场需求对接时间:7月26日09时。
3.现场对接时供应商需提交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4.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对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有国家和军队强制要求未写明的,应明确指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于项目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或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6.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相应的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10870321 13681470288
监督电话:010-66975545
附件: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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