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共富庭院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已经上级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为52297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围墙粉刷、不锈钢仿竹围栏等内容的施工。(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建设地点:上余镇大溪滩村。
2.4建设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泥工证者或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者均可报名参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最后一天截止16:30止,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泥工证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授托人需提供授权书到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西侧3楼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00),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上余镇大溪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257057795(787795)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