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都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综合改造(含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江都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综合改造(含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864.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64.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13852799068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飞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工0514-868589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table-c{border-right:1pxsolid;border-bottom:1pxsolid}.table-ctd{border-left:1pxsolid;border-top:1pxsolid}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都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综合改造(含雨污管网改造)项目已由以扬江发改许发 <2024>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综合改造(含雨污管网改造)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新都南路?黄海南路)段 2.1.2工程规模:修缮改造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道路长1.9千米、宽53米,改造面积58686平方米;修复部分 DN500污水管道长190米、DN600雨水管道长190米,建设检查井11座。同步实施交安、照明及绿化恢复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2864.9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8日 2.1.5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32.97008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2招标范围:修缮改造文昌东路(新都南路至黄海南路段),道路长1.9千米、宽53米,改造面积58686平方米;修复部分 DN500污水管道长190米、DN600雨水管道长190米,建设检查井11座。同步实施交安、照明及绿化恢复等工程。三、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 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 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 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 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无,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 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 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 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 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 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 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 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四、招标文件获取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 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六、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进行资格审查。七、评标办法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九、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飞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地址:江苏 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金牛湾建材广场东首邮编:邮编: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樊工电话:13852799068电话:0514-86858968传真:传真:0514-86858968电子邮件:电子邮件:vanxy521@163.com十、备注 十、备注备注:1、本项目社保要求:投 标人近3个月中(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 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2、本次招标采 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 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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