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车辆报废处置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车辆报废处置服务项目
(1)负责开展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报废车辆的回收、报废、注销等工作,招标人相关部门参与监督。具体数量及明细以招标人每年最终提供的数据为准。
(2)服务方自行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等手续并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废汽车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无法移动的车辆由中标人自费搬动至拆解场地。
(4)中标单位在车辆销毁过程中,招标人将组织检查组对销毁过程进行现场抽查监督。
(5)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规定操作,在红河州交警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现场拆解完毕,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注:具体的报废汽车的有关资料:行驶证、登记证书、车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提供。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即:确定一个中标人为2025-2027年供应商,2026、2027年对于本项目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若因国家、地方、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此项目,可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5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单价包干,单价最低限价(含税)为2元/公斤。最终结算时按报废车辆登记证及行车证书上所载明的整备质量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该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拆解费、搬运费、手续费、场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用、税金等相关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专业必要的拆解设备和配套消防设施(提供书面承诺)。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责令停业阶段。
(2)①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满除外)
④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⑤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⑥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及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其下发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为准)
注:上述①~⑥项内容查询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止,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5.3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地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楼,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通过邮件的形式在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yny20181211@qq.com进行报名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照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照片,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
5.4 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通过后免费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20 日14:30时(北京时间);
七. 开标地点: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弥阳镇桃园路50号);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http://www.yn-tobacco.com/)及云南省烟草公司及红河州烟草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弘毅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桃园路50号红河卷烟厂(原红烟商场)
联系人 电 话:0873-6288011
邮 箱:hyny20181211@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