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700j362j0074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18-81889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6
公告正文

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
(招标编号:Z320700J362J0074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1 楼 11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1 楼 1107 室
七、其他
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连 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运项目
2.2 服务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内容:现需招标机械运输服务单位,内容包括将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弃土转 运至城头镇苏青墩村的堆存点,含装车、运输、码垛等作业。该项目配套的青口河治理工程 全段约 20 公里,起点为塔山水库溢洪道末端,终点至 G15 高速。起点至弃土堆存点(城头 镇苏青墩村)约 8 公里,终点至弃土堆存点(城头镇苏青墩村)约 13 公里,具体道路运输 路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勘察。运输途中要求所有车辆做好苫盖,到达指定堆存点(码垛、盘 堆)后继续苫盖到位。总工程量预计 80 万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约 60 日历天(与青口河治理工程(上游段)工期同步,暂定 2 个月)。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12 元/吨(暂定为 80 万吨,每次结算时须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 9%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地磅磅单为准,单价不做调整),超过该限价的作无效 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以评委会查 询为准)。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 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单位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2 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 10 辆投标单位自有车辆,须提供投标单位购买车辆发票、机动 车行驶证、投标单位自有车辆道路运输证(营运证)、投标单位购买的车辆保险单,其中第 三方责任险保险金额至少人民币 100 万元做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上述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须 持证上岗(与所开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
3.4.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 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 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4.4 投标单位须配备 1 名以上货物运输安全员,持证上岗(即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单位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合格证明)。
3.4.5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单位承担过单个合同额或累计一年(自然年)的合同额在 500 万及以上相关运输业绩。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单 个合同或累计合同须在同一个自然年内,单个合同额或累计合同额须在 500 万及以上。如合 同内无数量等参数计算合同总额,则需投标单位出具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或结算单证明材料(结算单须盖投标单位与合同内的建设单位盖公章),便于评委计算合同额。
3.4.6 承诺:
(1)为了保证运力,投标单位承诺保证运输期内提供的非自有运输车辆及自有运输车辆数 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且车辆运营年限不超 6 年(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原件)。
(2)投标单位承诺提供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运输要求的 20 辆及以上运输车辆(此 20 辆及以上运输车辆不包含 3.4.2 中的 10 辆自有车辆):
①投标单位承诺所提供的上述所有车辆,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机动车 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单,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保险金额至少人民币 100 万元(投标文件 内提供承诺书原件);
②投标单位承诺上述运输车辆的驾驶员,须持证上岗,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提供与所开 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
(3)投标单位须承诺至少提供 2 辆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轮式装载机(即铲车)(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能提供装载机(即铲车)合格证;
②投标单位须承诺装载机(即铲车)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即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能提 供有效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建设行业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或职业技能鉴定中 心培训合格证。
(4)投标单位须承诺至少提供 2 辆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挖掘机(投标文件内 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投标单位须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能提供挖掘机合格证;
②投标单位须挖掘机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即中标以后、合同签订之前能提供有效的职业技 能鉴定中心核发的《建设行业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合格证。
(5)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⑥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⑩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除承诺外)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
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做进投标文件中,3.4.6 的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原件做在投 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5.2 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 朝阳东路东盛阳光 B 座 1107 室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 的不用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业绩(详见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800 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 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6 日下午 15:00:00(北京时间)6.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1 楼 1107 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1889876
9.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或疫情原因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网站。若因投标 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1107-1108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188987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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