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林地调查)招标公告
金额
23.4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320230331001
预算金额23.4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涛150128946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林地调查)
项目编号:440393202303310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林地调查)
招标项目编号:440393202303310010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林地调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31 09:00 至 2023-04-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4-03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4-04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郑工
办公电话:15012894647
传真:
手机号码:15012894647
电子邮箱:294576527@qq.com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全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文涛、雷金辉、叶政、刘润坤
办公电话:150128946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32023033100100101Y
标段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林地调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1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3.47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深圳市宝安区宝石路二期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森林采伐伐区调查报告。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其他: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7、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8、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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