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职业岗位任务能力综合分析系统意向公开(第二次)(2024)(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职业岗位任务能力综合分析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职业岗位任务能力综合分析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运用信息技术定制开发一套某职业岗位能力综合分析系统,系统主要包括大纲正向开发辅助设计和岗位能力评估及分析两个子系统。

其中,大纲正向开发辅助设计子系统根据提供的大纲设计业务逻辑和数据规范,设计并构建规范的数据库表结构和大纲正向开发辅助设计工具。

岗位能力评估及分析子系统根据提供评估项目、量化标准、评估模型等信息,设计并构建规范的评估数据引接、存储规范,开发灵活的数据分析及数据直观展示功能。

总体要求

1.能够完成大纲正向设计辅助开发

2.建立飞行员能力逻辑模型库

3.能够完成人员能力需求分析

4.能够完成飞行内容标准体系设计

5.能够一键生成大纲相关产品

6.能够完成飞行体系资源建设管理

7.能够评估体系建设成效

8.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应用系统软件运行稳定,操作可靠,与工具软件、数据库、操作系统(包含windows与各类国产操作系统)之间彼此兼容,软件应有明确易懂的操作手册与规范,便于使用人员操作、维护、管理。

(二)建设内容

1.某职业岗位任务能力模型1套

包括大纲正向设计逻辑模型、能力评估模型等。

2.网页版系统1套(包含网络版和单机版两种模式)

(1)大纲正向开发辅助设计子系统

根据大纲正向开发业务逻辑,完成辅助设计子系统开发,子系统能够根据不同任务对岗位能力的需求,细化、梳理、分析不同岗位任务能力构成要素集合,分析找准各种条件下的能力要素集与知识、技能、态度等行为之间的映射(或者因果)关系。根据和教育学基本原理将能力要素打包形成课目,设计内容,支撑能力实现。

(2)岗位能力评估及分析子系统

根据能力评估要素点,构建各能力要素点的定量评估模型、固化进系统,作为算法核心,辅助各单位完成人员能力要素的自动评估,并逐步形成数据积累;嵌入数据分析平台,让管理者能够对评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针对不同的需求,以各类图标等形式对能力进行直观展示以辅助管理层决策。

3.建模规范及指南文档1部;

4.系统设计文档1套;

5.产品说明书1册、使用手册1册、附带安装光盘1张。

(三)技术指标要求

关键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重要技术指标以▲标记,其中★为实质性要求,标★项须提供软件截图、实物图或设计图、技术方案或供应商承诺等证明文件。标记★的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有1项及以上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1)预置自然环境项目:≮100项;

★(2)预置环境项目:≮120项;

★(3)预置民事环境项目:≮60项;

(4)评估模型可选种类:≮3种;

(5)支持数据引接的处理速度:≮50项/秒;

(6)支持数据引接的速度:≮50Mbps;

(7)支持数据引接的项目度:≮5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

五、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邮寄、电子邮件(hjhdcgs@qq.com,标题:项目编号+预研建议反馈表)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清            电    话:155576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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