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有限湛江-2024-2027年涠洲11区钻井提速技术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4-2027年涠洲11区钻井提速技术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项目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2时)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投标意向确认书”。
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请于项目公告结束后5日内提交。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4-2027年涠洲11区钻井提速技术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 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资格、业绩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2024-2027年涠洲11区钻井提速技术服务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拟对“2024-2027年涠洲11区钻井提速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对有意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发标名单。 主要技术指标: 1. 服务井段:12-1/4"井段、8-3/8"-9-7/8"井段、5-1/2″-6-1/2"井段。 2. 适用钻井液体系:满足常用水基泥浆、油基泥浆和合成基泥浆体系。 3. 工具额定工作温度:≥175℃。 4. 工具设计选型: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层资料进行准确的地层可钻性分析,同时进行钻头及提速工具的个性化、针对性设计选型。 5. 提速工具配套钻头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API 7-1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PDC钻头)。 6. 钻头切屑齿要求:钻头冠部使用进口高端复合片齿。 7. 钻头生产日期要求:提速工具配套钻头的生产日期与服务时间相差不超过6个月。 8. 服务人员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服务人员须具备提速工具服务工作经验。 9. 服务工具报告要求:提供提速服务工具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探伤报告及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10. 服务时间要求:收到甲方服务通知单后30天内动员至甲方指定地点 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024年11月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井次钻井提速技术服务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或者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应有双方签字盖章)、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提速服务完工报告或完工总结(包含项目名称或作业井名、作业进尺、机械钻速ROP)、结算发票等凭证。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中国海油内部公司、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除外。 2、★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分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未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4、★投标人及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不存在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情形; 5、★不存在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不存在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11、★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不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2、★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项目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2时)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投标意向确认书”。
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请于项目公告结束后5日内提交。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