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体快速净化处理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83202200017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8-876916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832022000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体快速净化处理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1、招标⽂件中的采购需求的变化2、招标⽂件中的⽂字描述有误

更正内容:

1、原:设备清单中加药集装箱体数量为2套,现更正为1套,PAC制备装置数量为2台,现更正为1台。  

2、原附表一 设备清单中关于设备清单的备注“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成套设备,共采购两套,核心产品为:磁集装箱”现更正为“注:⽔体快速净化处理设备是由混凝集装箱、磁集装箱、加药集装箱、脱⽔集装箱组成,以下为采购的2套设备的全部分项清单明细及数量(其中共⽤的加药集装箱为1套、共⽤的脱⽔集装箱为1套)。本项⽬所有标的均为核⼼产品,具体为:混凝集装箱、磁集装箱、加药集装箱、脱⽔集装箱。”。

3、原附表一 设备清单的格式调整,具体详见本次更正的招标文件。

4、原“支付约定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到达现场并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5%,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中标供应商的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现更正为“⽀付约定签订合同后7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30%,货物到达现场并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65%,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起,采购⼈接到中标供应商的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合同⾦额的5%在设备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向中标供应商⽀付。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付结算。 ”

5、原评标标准中“设备参数响应中对投标⼈根据招标⽂件“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提交的产品参数指标进⾏评审,关键指标参数(★标记共9条)有1项不满⾜扣1分。⾮关键指标参数(☆标记共34条)有1项不满⾜扣0.25分。扣完为⽌。注:针对投标产品的“★”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现修改为“对投标⼈根据招标⽂件“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提交的产品参数指标进⾏评审,关键指标参数(▲标记共9条)有1项不满⾜扣1分。⾮关键指标参数(△标记共34条)有1项不满⾜扣0.25分。扣完为⽌。注:针对投标产品的“▲”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备案号:51108322210200001455[2022]00411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隆昌市财政局,0832-3911628,联系人:张老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联系方式:0832-3955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301号

联系方式:028-87691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7691663

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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