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21230919000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海之渔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成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0]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12309190002 | 项目名称 | 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12309190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
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标段编号:3207212309190002001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3〕5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海之渔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赣榆水产苗种繁育和现代化养殖示范中心供热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2.3建设规模:水产养殖供热管网建设,占地面积约为60亩,管道全长约15.67千米,管径500mm,总投资约为13000万元,配有计量装置、远程控制系统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所有成果文件及必要的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后续服务: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的勘察工作、测绘工作、物探、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各项前期审批手续的配合、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单位的深化、项目相关咨询和配合服务、产业策划等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勘察满足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地质补勘、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后期服务工作,并出具合格的勘察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承担的一切工作;(2)工程测绘、物探满足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点测量、现状地形测量、放线、规划验线等测绘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测绘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承担的一切工作;(3)方案设计及深化,沟通协调供热方案,优化供热管网路由,深化本项目方案设计,确定项目投资估算;(4)初步设计(含扩初)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地质补勘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5)协助业主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等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及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报表、图纸整合等工作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除外),后续配合业主编制发包人要求、“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合服务,方案论证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最高限价: 110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8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勘察、测绘、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阶段成果须通过招标人或审查机构审核。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3.5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3.6 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或参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退休须提供退休证明同时提供受聘单位在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3.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3.9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9 月 27 日至2023年 10 月 10 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 18 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七、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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