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CQS22A004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水利工作趸船舶建造工程趸船港用囤船消防用品通信设备系统船舶内部装修防火分隔图装修材料会议音响设备电子屏幕设备厨房设备钢材油漆隔热防火材料锚链钢丝绳风雨密门水密门防火门幕墙玻璃玻璃门窗室内门窗柴油发电机组泵组空调风机配电设备绞盘绞车船用电缆矩形有孔铝扣板天花条形铝扣板天花四折边铝蜂窝板A型铝蜂窝板不锈钢面铝蜂窝板防滑地砖仿大理石地砖多层实木地板实木贴板门室内木质家具船员室钢制家具床头柜办公桌成品洗手盆柜小便斗陶瓷蹲便器拖把池专用龙头洗面盆淋浴花洒舱室开关插座大板按钮开关舱室照明灯具LED筒灯LED灯带排风扇电子大屏LED电视机调音台全频音箱专业功放数字处理器主席单元代表单元反馈抑制器反馈抑制处理器无线手持话筒电源时序器电压显示表会议室指挥电子屏室外电子屏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双星盆水池单星工作台电磁单头低背矮汤炉炉拼台单门蒸饭车双层平板工作台四层平板货架双层工作台双温四门高身冰柜幻影热风循环消毒保洁柜五格保温台油烟净化一体机本船竣工图倾斜试验报告系泊试验报告内装效果图舱室布置图材料设备清单轮机设备电气舾装船舶主体建造船舶装修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一般验收信息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船体成型技术升级内装进度达到船舶内装船舶试验焊接数控下料内装施工钢质船舶机电设备舱壁板绝缘材料辅助机械系统备品备件工具供应品内装工程监理代表提供办公条件内装设计本船建造船舶设计图装修设计图设备安装施工建造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劳保服装隐蔽工程应急发电机锚机揽桩安装布置工程变更及修改交工结算报告编制内装方案设计交接船船体建造玻璃钢船舶质保机件船舶建造险建造保险装修住房建筑施工安装工程分包劳务船体材料船体设备轮机材料人工费钢质主船体工程轮机工程生产专项费用竣工资料费吊装费船厂管理费船厂税金批发业建筑业工业软件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仓储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wcq-22-20-zb001
预算金额1082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嵩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伯川15095900007
中标公司重庆三合船舶修造有限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CQS22A004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CQS22A0043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7日
一、项目号:
CQS22A00431 采购执行编号:
JWCQ-22-20-ZB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三合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镇江组团B01-01,B02-1/01
中标(成交)金额: 15,736,0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孙东南,鲁世军,蒋智栋,唐超,王再勇,邓雄(采购方代表),任涛(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2768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李嵩
采购人电话:023-8875900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伯川
代理机构电话:150959000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信大厦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嵩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9006
十、附件
(定稿)“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doc
(定稿)“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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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143237216919924736
采购人: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招标项目名称:“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执行编号:JWCQ-22-20-ZB001项目编号:CQS22A00431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八、联系方式6七、投标有关规定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二、报价要求19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8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8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7
八、违约责任23七、资金使用安排23六、付款方式22五、工程变更及修改21四、项目计价原则20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9
一、资格审查2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5十二、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3十一、培训23十、知识产权23九、解决争议的方式23
一、投标人3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3五、废标条款31四、无效投标条款31三、评标标准27二、评标方法26
七、中标36六、定标36五、评标36四、开标35三、投标文件33二、招标文件33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40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9十一、签订合同39十、交易服务费3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6
五、资格文件75四、其他69三、商务文件65二、技术文件63一、经济文件5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57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650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 1650 | 32 | 1 | 工业 |
(2)本项目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1)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采购为中小型企业预留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部分只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2号文件)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8月10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投标人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信大厦15-4(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递交《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2.1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内选择下述任一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7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注:未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投标。账号:11025863755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户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66177008@qq.com。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信大厦15-4(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换取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0:00(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详见当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屏)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账户: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 |
项目名称:“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
财政编号:CQS22A00431 |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分包号 | 银行信息 | ||
01 | 账号 1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
01 | 账号 1 | 账 号 | 123904808710306071699 |
01 | 账号 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01 | 账号 2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68767 |
01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01 | 账号 3 | 账 号 | 8301098928312 |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联系人:刘伯川(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联系电话:023-88759006联系人:李嵩(一)采购人: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
“*”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信大厦15-4电话:15095900007邮编:400000
本项目采购趸船一艘,含船内装饰装修,为交钥匙工程。(一)项目概况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重庆水利工作趸 | 1 | 该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境内生产 |
5、《内河船舶船体建造精度》(JT/T360-2004);4、《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B/T400-2016);3、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1);2、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版及修改通报(2019、20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版及修改通报(2015、2016、2018)(简称内法规);(二)执行技术规范及依据
(三)主要技术参数注:上述技术规范及依据与“内法规”不一致的以“内法规”为准。技术规范有修改的以最新技术规范为准。9、其他实用现行的技术规范及依据。8、《船舶漆前钢板表面处理要求》GB8923-88;7、《船体放样、构件加工、船体加工、焊接精度,主尺度及变形量精度要求》CB*3330-88;6、《船舶钢焊缝射线检测工艺和质量分级》(CB/T3558-2011);
生活能源:本船厨房热源为电能,生活用水及电由岸基提供。定位方式:主要由锚系、岸桩(地牛)定位。适航区域:长江水系B、C、J2航(区)段及三峡库区。船舶用途:主要用于船艇靠泊及办公等。船舶类型:港用囤船。※1、船舶基本情况
船长L59.2m纵骨间距s0.50m设计水线长Ldwl59.2m肋距s0.50m船体总长Loa60.00m结构吃水d1.60m最大船长Lmax60.300m(护舷)设计吃水T1.40m※2、船舶主要参数:环保卫生:生活污水、垃圾、厨房油污水及辅机舱油污水均提交岸基处理。
说明:招标文件中船体与船检机构审批图纸不一致的,以船检机构审批图纸为准;《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本船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船舶设计图纸,投标人需按图纸进行建造,具体清单如下(详细内容详见附件):本船除底舱外,另设4层甲板和遮阳蓬,它们分别为:主甲板、上甲板、游步甲板、太阳甲板及阳光蓬,其中主甲板室及上甲板室层高3.5m,其游步甲板室层高3.2m;左舷为岸舷、右舷为江舷,船舷四周设置上下双护舷材及垂向护舷材,详见船舶设计图纸《总布置图》。※3、船舶布置船宽B13.00m型深D2.80m
1 | 船体说明书 |
2 | 总布置图 |
3 | 消防用品配额表 |
4 | 防火分隔图 |
5 | 防火控制图 |
6 | 基本结构图 |
7 | 典型横剖面结构图 |
8 | 横舱壁及尾封板结构图 |
9 | 主甲板室围壁结构图 |
10 | 上甲板室围壁结构图 |
11 | 游步及太阳甲板室围壁结构图 |
12 | 锚泊、系泊设备布置图 |
13 | 信号设备布置图 |
14 | 门窗梯盖布置图 |
15 | 救生用品配额表 |
16 | 救生用品及应急逃生布置图 |
17 | 轮机说明书 |
18 | 轮机设备明细表 |
19 | 辅机舱布置图 |
20 | 燃油及冷却水管布置图 |
21 | 排气管布置图 |
22 | 含油污水管系系统图 |
23 | 甲板疏排水管系布置图 |
24 | 测深注入透气管系布置图 |
25 | 消防舱底水管系布置图 |
26 | 生活供水管系布置图 |
27 | 生活污水管系布置图 |
28 | 全船通风管系布置图 |
29 | 空调管系布置图 |
30 | 防污染控制图 |
31 | 电气说明书 |
32 | 电气设备明细表 |
33 | 电力布置图 |
34 | 电力一次系统图 |
35 | 电力二次系统图 |
36 | DC24V充放电箱原理图 |
37 | 照明系统图 |
38 | 照明布置图 |
39 | 信号、工作灯系统图 |
40 | 主配电板单线图 |
41 | 风机盘管、换气扇系统图 |
42 | 广播系统图 |
43 | 火警系统图 |
44 | 火警布置图 |
45 | 警铃系统图 |
46 | 通信设备系统图 |
47 | 通信、报警设备布置图 |
48 | 计算机网络系统图 |
49 | 船体材料明细表 |
50 | 船体设备明细表 |
51 | 阀件及附件明细表 |
52 | 轮机材料明细表 |
53 | 电气材料明细表 |
54 | 内装效果图 |
55 | 装修平面布置图 |
56 | 基础装修工程量清单 |
57 | 幕墙玻璃及玻璃门窗明细表 |
58 | 室内家电明细表 |
59 | 家具明细表 |
60 | 船舶主体建造报价单 |
61 | 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 |
62 | 防火分隔图 |
5.投标人使用的装修材料须满足设计要求及船检规范要求,舱壁板及绝缘材料等提供CCS证书。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投标人不得在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3.本采购招标文件中货物的制造、配置、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船舶技术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含行标或专业标准)。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对本船功能和技术要求,编制本船全面、可行、先进的建造方案,包括制造安装工艺、流程及方法,关键技术问题及本船建造实施的关键点及其相应措施,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期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技术标准是可接受的最低限度的技术标准与基本的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以及制作的产品都是优质的,以保证能够最终通过业主单位及船检相关部门的验收。(四)质量要求
表2:主要内部装修材料表注:主要设备材料规格/技术要求见附件。表1:主要设备材料表6.投标人拟采用的主要设备材料、装修材料、会议音响设备、电子屏幕设备、厨房设备等不低于以下品牌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报价不匹配的,采购人可按投标人投标报价自行采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序号 | 名称 | 厂家 | 备注 |
1 | 钢材 | 重钢、武钢、攀钢或同等档次 | |
2 | 油漆 | 三峡、南方、国际或同等档次 | |
3 | 隔热、防火材料 | 涪陵乐逸、重庆翰博、渝北区荣盛或同等档次 | |
4 | 锚 | 鄂州明鑫;浙江双鸟、江苏亚星或同等档次 | |
5 | 锚链 | 浙江双鸟、江苏亚星、镇江锚链或同等档次 | |
6 | 钢丝绳 | 贵绳出口型、上海正申出口型、河北巨力出口型或同等档次 | |
7 | 风雨密门、水密门、防火门 | 重庆舫舟、天长远洋船舶、无锡欣帆或同等档次 | |
8 | 幕墙玻璃及玻璃门窗、室内门窗 | 坚美、和欣、吉佳或同等档次 | |
9 | 柴油发电机组 | 玉柴、上柴、康明斯或同等档次 | |
10 | 泵组 | 浙江东航、江苏振华、顺达水泵厂或同等档次 | |
11 | 空调 | 上海舟立、江苏兆胜、上海云舶或同等档次 | |
12 | 风机 | 青岛海纳特、靖江国利、青岛风机或同等档次 | |
13 | 配电设备 | 北方绵州、河南光彩、重庆祥冠或同等档次 | |
14 | 绞盘、绞车 | 武汉东创黄冈海洋、江苏马力德、江苏秦墨海洋或同等档次 | |
15 | 船用电缆 | 扬州光明、安徽华能、江苏中天或同等档次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厂家 | 备注 |
1 | 矩形有孔铝扣板天花 | 600*600*0.8mm,白色 | 欧佰天花、欧陆天花、奥普或同等档次 | |
2 | 条形铝扣板天花 | 200*4000*0.8mm条形铝扣板天花 | 欧佰天花、欧陆天花、奥普或同等档次 | |
3 | 四折边铝蜂窝板 | 10mm厚木纹PVC膜面折边铝蜂窝板 | 旺达福、珠海雄威、苏州中天或同等档次 | |
4 | A型铝蜂窝板 | 25mm厚,PVC膜面,天地槽安装 | 苏州中天、江阴要塞、珠海雄威或同等档次 | |
5 | 不锈钢面铝蜂窝板 | 10mm厚拉丝不锈钢面折边铝蜂窝板 | 苏州中天、江阴要塞、珠海雄威或同等档次 | |
6 | 防滑地砖 | 300*300mm防滑地砖 | 法恩莎、马可波罗、东鹏或同等档次 | |
7 | 仿大理石地砖 | 800*800mm仿大理石抛光地砖 | 法恩莎、马可波罗、东鹏或同等档次 | |
8 | 多层实木地板 | 多层实木复合木地板,规格:920*145*15mm | 老树林、升达或安德或同等档次 | |
9 | 实木贴板门 | 实木贴板门+木门框,含门锁及五金件 | 福星门、美心、星星门业或同等档次 | |
10 | 室内木质家具 | 木质免漆板、木质框架结构+烤漆饰面板、木质框架结构+仿皮面料等 | 中山广立、中山伟豪或同等档次 | |
11 | 船员室钢制家具 | 灰白色冷扎钢板,单人床、床头柜、办公桌等 | 中山广立、中山伟豪或同等档次 | |
12 | 成品洗手盆柜 | 含龙头、洗脸盆及给排水配件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3 | 小便斗 | 挂壁式陶瓷小便斗,配红外感应器及附件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4 | 陶瓷蹲便器 | 带存水湾款陶瓷蹲便器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5 | 拖把池 | 陶瓷拖把池+专用龙头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6 | 洗面盆 | 椭圆形陶瓷台下盆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7 | 龙头及淋浴花洒 | 镀铬面冷热水龙头;材质:铜质阀芯 | 法恩莎、九牧或箭牌或同等档次 | |
18 | 舱室开关、插座 | 大板按钮开关 | 施耐德、西门子或TCL或同等档次 | |
19 | 舱室照明灯具 | LED集成面板灯、LED筒灯、射灯、LED灯带等 | 飞利浦、三雄极光或佛山照明或同等档次 | |
20 | 排风扇 | 300*300mm排风扇含管道 | 雷士、正野或钻石或同等档次 |
表5:厨房设备表表4:电子大屏及电视规格表表3:会议音响工程设备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品牌/厂家 |
1 | 调音台 | 10个话筒 / 16个线路输入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2 | 全频音箱 | 频率范围 (-10 dB) :115 Hz - 20 kHz,频率响应 (±3 dB) : 120 Hz - 18 kHz,额定功率 :200W / 400W / 800W(连续/节目/峰值)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3 | 专业功放 | 功率:8Ω立体声:500Wx2,4Ω立体声:750Wx2,8Ω桥接功率:1500W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4 | 数字处理器 | 24位高端转换器外加96kHz频率, 具有卓越的音质性能,技术参数:模拟输入:3 x XLR 平衡式数字输入:1 x SPDIF模拟输出:6 x XLR 平衡式最小负载:150 ohm THD+N 失真: 0.001% at 1kHz 0dBuS/N信噪比:>100dBA频响:20Hz – 20kHz; ‐0.5dBuAD & DA 转换:24 bit采样率(Sample Rate):96kHz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5 | 主席单元 | 专业高保真电容咪芯,拾音灵敏、语音清晰,20Hz-20KHz完美清晰音质,采用防干扰电路设计,可防止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干扰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6 | 代表单元 | 专业高保真电容咪芯,拾音灵敏、语音清晰,20Hz-20KHz完美清晰音质,采用防干扰电路设计,可防止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干扰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7 | 反馈抑制器 | 提供了专用的反馈抑制处理器,每个通道最多可提供24个滤波器,滤波器Qs可达八度的1/80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8 | 无线手持话筒 | 拥有超心形动圈话筒头,音质卓越,专为主唱与和声设计, 可最大程度地隔离舞台上的其他声音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9 | 电源时序器 | 前面1路直通后面八路受控)带RS232中控,电压显示表 | YAMAHA 、ENNE、DBX或同等档次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品牌/厂家 |
1 | LED电视机 | 超薄全面屏 4K超高清智能液晶电视机,55英寸、75英寸 | 海信、TCL、华为或同等档次 |
2 | 会议室指挥电子屏(P2.5LED拼接屏) | 亮度:550cd/㎡,最高对比度:>5100:1,平整度:0.2mm | 海佳、深圳精创、力合智显或同等档次 |
3 | 室外电子屏(P5LED拼接屏) | 亮度:4800cd/㎡,最高对比度:>5100:1,平整度:0.2mm | 海佳、深圳精创、力合智显或同等档次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品牌/厂家 |
1 | 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 | 尺寸:1800*1100*800+400 机芯采用分层次散热结构,机芯外壳达到拒绝导电效果;具有仿真模拟真火功能;采用防水等级大于IPX4(IPX7)大显示屏;采用频繁使用率高达10万次或以上寿命8档360度旋转无级变速档位火力调节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2 | 双星盆水池 | 尺寸:1500*700*800+12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0.8mm;星盆斗厚0.7mm,星盆斗尺寸:650*500*280mm,配置提篮式不锈钢下水器;立柱采用Ø48*0.7mm圆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撑采用Ø32*0.7mm圆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3 | 单星工作台(左星) | 尺寸:1000*700*800+12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0.8mm;星盆斗厚0.7mm,星盆斗尺寸:500*500*280mm,配置提篮式不锈钢下水器;立柱采用Ø48*0.7mm圆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撑采用Ø32*0.7mm圆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4 | 电磁单头低背矮汤炉 | 尺寸:700*750*550+300 机芯采用分层次散热结构,机芯外壳达到拒绝导电效果;具有仿真模拟真火功能;采用防水等级大于IPX4(IPX7)大显示屏;采用频繁使用率高达10万次或以上寿命8档360度旋转无级变速档位火力调节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5 | 炉拼台 | 尺寸:350*1100*800+40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0.8mm;脚管采用Ф48*0.7mm厚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6 | 单门蒸饭车(电热) | 6盘 选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内胆δ=0.7mm,外封板δ=0.7mm,插槽δ=0.8mm,水箱自动进水,配优质耐高温材料及进口密封条。 电压:380V 功率:6KW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7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尺寸:1800*800*80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0.8mm,内衬15mm防水机制板并用0.7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下层板厚度0.7mm;脚管采用Ф48*0.7mm厚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8 | 四层平板货架 | 尺寸:1800*600*155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0.8mm,内衬15mm防水机制板并用0.7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下层板厚度0.7mm;脚管采用Ф48*0.7mm厚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双层工作台(圆腿) | 尺寸:3000*1500*80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0.8mm,内衬15mm防水机制板并用0.7mm厚不锈钢板折成加强筋加固;下层板厚度0.7mm;脚管采用Ф48*0.7mm厚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
10 | 双温四门高身冰柜 | 四门,尺寸:1773*700*1800 采用201不锈钢,内箱圆弧设计机组独立模块化技术,外挂防尘网控温类型:电子数字温控;压缩机:国产万宝压缩机:制冷稳定,性价比高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11 | 幻影热风循环消毒保洁柜 | ·中温热风循环,内外不锈钢带磁箱体;臭氧立体消毒+石英管加热无死角;全不锈铜层架,承载力强,坚固耐用;加载和卸载方便;设有定时器功能,灵活方便。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12 | 五格保温台 | 尺寸:1800*700*800 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0.8mm,下层板厚度0.7mm;电压:220v,功率:2kw,规格:配食品级1/1份数盘5只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13 | 油烟净化一体机 | 尺寸:4300*1200*1000 多层油烟净化系统,UV除味。材质采用201#优质不锈钢,面板采用1.0mm,余板0.8mm;噪音55db;在净化设备中设置了气体收集、洗涤、反应吸收、洗涤剂循环、机械过渡器、气体输送、降温防火等结构单元 | 重庆欧润、中山万能达或同等档次 |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一)交货时间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均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条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五)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保证船舶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船舶到达交货地点后,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指定单位一起共同清点、检查、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1、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三)验收方式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抛锚定位(采购人指定的重庆市内水域)。(二)交货地点
1、船舶检验证书簿原件一套(四)交船证书、资料文件7、项目的交工结算报告编制完成,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交工结算审计。6、供应商完成交工验收总结报告。5、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4、提交所有交船证书,且所有的试验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采购人认可并报请相关部门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资料交由采购人指定单位。
4.3随机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工属具清单及用品用具清单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4.2全船设备、设施清单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4.1交接船议定书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4、中标人船舶交接文件3、其他未列入的相关船舶证书、文件2、船舶最低配员证书
4.9以上文件须另提供电子文档一套。4.8船舶质量证明书及其它与本船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4.7机电设备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及说明书(数量按技术协议,或装箱清单)4.6本船竣工图4.5倾斜试验报告4.4系泊试验报告
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单项清单报价不得高于单项清单限价,且投标人的投标清单单价报价及投标总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暂估价:会议室指挥电子屏(P2.5LED拼接屏)按38万暂估,室外电子屏(P5LED拼接屏)按19万暂估,投标人不得对暂估价进行调整。最终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参数和品牌档次,由采购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及跟审单位共同认质核价进行结算。电子屏属于内装内容的一部分。分项报价表的清单价格包含材料、人工、机械、辅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招标阶段,采购人提供通过重庆船检机构审批的主体设计图以及内装效果图、舱室布置图、材料设备清单。重庆以外的船厂应按相关要求履行满足趸船安全使用的图纸报批程序,费用及工期自行负责。船舶主体报价清单应包含钢材、轮机、电气、舾装等主要材料及满足趸船安全使用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工程量,如在投标中发现图纸资料或清单中有错漏项,应在本投标报价中提出,并在报价中增加此项内容。本项目采购招标在总报价、主体合计价、内装合计价、其它费及内装单价(包含材料综合单价、人工综合单价)上设置限价,投标人填报的《船舶主体建造报价单》和《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作为计价依据。本项目建造内容为船舶主体和装修两部分,投标人分别报价。船舶主体采取固定总价(图纸包干)的定价方式,船舶装修(以下简称“内装”)采取综合单价的定价方式。本项目报价由船舶主体建造费用,船舶内部装修费用,电子屏幕费用(暂估价)及其他费用组成。本次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报价是指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包括货物的产品价、税金、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验收(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等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船舶法定证书及资料文件后交付采购人,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二、报价要求
(二)售后服务内容3、质量保证期内船体建造或内装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或关键设备因制造缺陷发生较大事故,在每次缺陷处理完毕后,整船质量保证期均延长3个月。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1、自双方签订《交接船议定书》之日起,船舶主体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投标人承诺在1年以上的,以承诺为准,船舶主体包含但不限于《船舶主体建造报价单》及船体相关的全部材料、设备等;船舶内部装修质量保证期至少为2年,投标人承诺在2年以上的,以承诺为准,船舶内部装修包含但不限于《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及内装相关的全部材料、设备等;投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在2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船体水线上的油漆维保1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技术升级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6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2现场响应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1电话咨询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未实施部分人工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该项材料费总计*该项人工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该项合同价。未实施部分造价=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未实施部分的管理费+未实施部分的利润+未实施部分的税金。(二)船舶主体价=合同价-未实施部分造价。(一)结算价=船舶主体价+船舶装修价+暂估价+其它费。四、项目计价原则
实际工程量=采购方最终确认的有效图纸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材料综合单价+人工综合单价。(三)船舶内装价=合同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变更增减项造价。未实施部分税金=(未实施部分人工费+未实施部分管理费+未实施部分利润)*税金费率。未实施部分利润=(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利润费率。未实施部分管理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管理费费率。
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双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中标人因工程施工工艺,或市场材料采购因素发生材料替代时,需书面告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和监理方书面同意,且不影响船舶总造价。如涉及船舶规范、法规要求的,应先经现场验船师批准;若涉及船舶性能还需设计单位认可。(一)工程变更方式五、工程变更及修改内装计量规则:附件《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中备注的计量规则为有效计价原则。暂估价:最终按招标人确定的技术参数和品牌档次,由采购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及跟审单位共同认质核价进行结算。变更增减项造价=变更增减项综合单价*变更增减项工程量。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二)工程变更价款4、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变更需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减,或建造交船期延误,由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3、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关于该类船舶建造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中标人必须执行,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减,或建造交船期延误,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2、在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发现的设计图纸缺陷修改,由中标人书面报告采购人和设计单位同意。
(三)第三次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内装费预付款,联合体中标的,采购人向装修公司支付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应在收到正式发票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船舶内装部分合同价的40%。内装进度达到船舶内装部分造价的40%,中标人可申请退还预付款保函,经监理和跟审审核,采购人同意后退还。(二)第二次付款:船舶主体建造完工,经监理、跟踪审计查验合格及采购人同意,收到付款通知单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船舶主体工程款项的80%。(一)第一次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采购人应在收到正式发票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680万元。建造进度达到680万元时,中标人可申请退还预付款保函,经监理和跟审审核,采购人同意后退还。六、付款方式4、采购人、监理、跟审单位核定后认为中标人提出的变更价格不合适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供应商实施该项变更内容,采购人可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中标人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3、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跟审单位及采购人核定后执行。
七、资金使用安排(八)达到付款节点,经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无异议,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启动付款流程。(七)中标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及同期利息应当全额返还给采购人。(六)质量保证期届满,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无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余下履约保证金。(五)第五次付款:船舶完成所有建造,完成系泊、倾斜等船舶试验,采购人与中标人均无异议,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并运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按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余下20%的尾款并无息退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采购人分别支付余下20%的尾款并退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四)第四次付款:船舶内装完工,经监理、跟踪审计查验合格及采购人同意,收到付款通知单和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内装款项的80%。
4、超期60天以上的,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3、超期31天至60天内,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2、超期1天至30天内,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1、本项目从超过规定的交船日期,即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天,未完成本船建造(双方商定的合同延期、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延期除外),采购人可按以下方式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相关罚金:八、违约责任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按合同分别向投标人联合体支付款项。
项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解决争议的方式8、若如正式合同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出入的,以正式合同为准。7、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退回采购人全部已付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6、如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期后的90天尚不能交船,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及船价的减价。如采购人拒绝接船,则中标人除退还采购人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十二、其他商务要求内容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十一、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十、知识产权
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若无实质内容修改,合同主张以采购人意见为主。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3.授权代表需为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2年3-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只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见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5分为政策性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行评标。二、评标方法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1.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一)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技术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3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本项评分取投标总报价。 |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标注部分不满足,技术部分得0分,不再进行技术分评审。 | ||||
2 | 技术部分(50%) | 施工组织方案(5分) | 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包含但不限于技术部分内容),针对性强,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施工组织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建造工艺(6分) | 船体建造工艺方案内容(包括焊接、船体成型及数控下料等)详细合理,针对性强,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建造工艺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轮机及管系安装工艺方案(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轮机及管系安装工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中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轮机及管系安装工艺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电气设备安装工艺(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电器设备安装工艺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优得6分;良得4分;中得2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电气设备安装工艺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进度计划安排(6分) | 项目建造进度计划安排详细、合理,阶段目标明晰的为优,得6分;良得4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建造进度计划。 |
2 | 技术部分(50%) | 质量管控(5分) | 质量管控措施方案详细合理,施工节点质量验收及标准(厂检)等完善,操作性强,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质量管控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安全管控(4分) | 现场安全管控措施方案详细合理,操作性强,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提供安全管控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调试与验收方案(2分) | 组织调试与验收方案科学合理的,得2分;方案欠佳的,得1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无措施的得0分。 | 提供调试与验收方案。 |
2 | 技术部分(50%) | 内部装修施工方案(10分)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内装图纸,契合本船特点,编写内装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科学合理,进度、质量、安全管控,优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内装施工工艺科学合理,适合船舶的实际应用场景,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报价清单拟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横向对比品牌型号,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内装施工组织方案。 |
3 | 商务部分(20%) | 船体业绩(2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担建造60米及以上钢质船舶业绩的,有1艘得0.5分。本项满分2分。 | 1、提供建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以上资料需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20%) | 船舶装修业绩(2分) | 2019年1月1日以来,自身或联合体公司具有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船舶装修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 1、本公司有业绩的,提供装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联合体公司有业绩的,提供装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以上资料需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20%) | 生产能力(4分) | 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认可的船舶生产企业级别类型为二级Ⅰ类及以上的得4分,三级Ⅰ类及以上的得3分,三级Ⅲ类及以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 1、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盖公章。2、以上资料需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20%) | 售后服务(6分) | 接到业主通知后船厂能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的得6分;3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的得4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的得2分;4个小时以上不得分。 | 船舶停靠点暂定为渝中区化龙桥水域,提供承诺书与切实可行的方案路线图,资料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3 | 商务部分(20%) | 质量保证期(2分) | 整船质量保证期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可加2分。 | 1、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承诺整船质量保证期增加,船舶主体部分与内装部分的质量保证期要相应增加。 |
3 | 商务部分(20%) | 环保要求(1分) | 投标人具备重庆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1、提供本企业排放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审核通过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以上资料需原件备查。 |
3 | 商务部分(20%) | 项目人员(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船舶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厂检体系完善,配有专职船体、轮机、电气质检员的各1人及以上得2分;配有船体、机电各1人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1、提供项目人员表,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2022年最新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与相关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项目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5岁,需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以上资料需原件备查。 |
4 | 政策性加分(5) |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所投标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人员必须参与项目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故更换人员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2.因法律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无法提供原件资料的可不现场提交,但需开标后备查。开标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提供原件或有效证明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装修的联合体单位要提供“内部装修施工方案”与“船舶装修业绩”资料,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期”资料,其余评审因素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特别要明确有关施工进度的违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船舶建造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签订甲乙丙三方合同。(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五、评标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
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
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联合体中标的由船舶生产企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6000-5000)×0.25%=2.5万元(5000-1000)×0.5%=20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十、交易服务费账号:11025863755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户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目录联合体单位(丙方):承包单位(乙方):发包单位(甲方):重庆市河道事务中心项目名称:“重庆市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此为联合体合同样本,非联合体合同将乙、丙方的权责合并)
第六条工程变更及修改第五条监理第四条合同价格及付款办法第三条材料和设备第二条概述第一条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第十二条安全责任第十一条船舶质保第十条质量要求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第八条交船第七条试验与验收
第十八条合同签署与生效第十七条联合体第十六条通知第十五条建造保险第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建造依据:1.2建造数量:1艘1.1工程内容:“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第一条工程内容、建造数量及依据价格清单合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本船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并经甲方认可的厂商表(以招标发布资料设备明细表及甲方最终确认的为依据)、招投标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3.3特别说明1.3.2船舶设计图纸、内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1.3.1中标通知书下列文件作为本船建造依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提供的经船舶检验部门审查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和甲方提供的本船内装设计图纸。
2.1.1主要参数2.1有关主要要求第二条概述1.6乙方、丙方应承担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保密义务。1.5丙方必须以自有设备、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完成本船内装工程,若其中部分工程需转包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包给第三方。1.4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及技术工人完成船舶主体建造,若其中部分工程需转包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包给第三方。
2.1.2乙方、丙方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甲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本船建造,确保质量合格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船宽B13.00m型深D2.80m船长L59.2m纵骨间距s0.50m设计水线长Ldwl59.2m肋距s0.50m船体总长Loa60.00m结构吃水d1.60m最大船长Lmax60.300m(护舷)设计吃水T1.40m
2.3.2本船交船时,应取得甲方所在地船舶检验机关颁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申请船舶建造检验由乙方办理,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支付。2.3.1本船由乙方船舶建造所在地的船舶检验机关实施船舶法定检验。2.3船舶检验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制定切实可行的建造工艺方案,提供满足条件的场地、设备及工程技术人员,确保工艺质量。2.2建造工艺2.1.3乙方、丙方要仔细消化本船有关技术要求,特别是在生产(施工)设计中,要保持与设计单位及甲方的沟通联系,确保船舶性能及有关功能满足有关要求。
3.5投标人使用的装修材料须满足设计要求及船检规范要求,舱壁板及绝缘材料等提供CCS证书。3.4机电设备及辅助机械系统的备品、备件、工具,文件及说明书,乙方应按规范要求和制造厂的标准随机备件清单(或按双方议定的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的日期补交或作减账处理。上述清单应编入完工资料中。3.3乙方或丙方由于原材料、设备、备品、供应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采用质量、性能相当或更优的替代用品。凡涉及船舶性能及验船规范的,还应征得设计部门和船检部门的书面同意。3.2乙方或丙方隐瞒原材料与设备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与设备,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修理和减少船价并要求乙方支付与原材料或设备同等价款的违约金。3.1本船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认定的厂商表,经甲方书面认可,由乙方或丙方负责订购。非主要设备的订购,须事先向甲方报备,若需变更须经甲方书面认可。若任意一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报价不匹配的,甲方可按投标报价自行采购,费用由相关方承担,甲方可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乙方或丙方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第三条材料和设备
4.1.4船舶主体建造部分为图纸总价包干,因特殊情况未能实施的建造内容,应进行核减;船舶内装为单价发包,工程量据实核算,单价按内装清单单价计算。4.1.3上述合同价格还包括船舶招标代理费、综合交易服务费、船舶检验费、船舶运输费用、保险费等。4.1.2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RMB)万元整,其中船舶建造工程为人民币(RMB)万元整,内装工程为人民币(RMB)万元整。4.1.1本项目合同价格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价、结算及支付。4.1合同价格第四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法
未实施部分管理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管理费费率。未实施部分人工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该项材料费总计*该项人工费。未实施部分材料费=该项合同价。未实施部分造价=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未实施部分的管理费+未实施部分的利润+未实施部分的税金。(二)船舶主体价=合同价-未实施部分造价。(一)结算价=船舶主体价+船舶装修价+暂估价+其它费。
变更增减项造价=变更增减项综合单价*变更增减项工程量。实际工程量=采购方最终确认的有效图纸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材料综合单价+人工综合单价。(三)船舶装修价=合同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变更增减项造价。未实施部分税金=(未实施部分人工费+未实施部分管理费+未实施部分利润)*税金费率。未实施部分利润=(未实施部分材料费+未实施部分的人工费)*利润费率。
(三)第三次付款:甲方向丙方支付内装费预付款,丙方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船舶内装部分合同价的40%。内装进度达到船舶内装部分造价的40%,丙方可申请退还预付款保函,经监理和跟审审核,甲方同意后退还。(二)第二次付款:船舶主体建造完工,经监理、跟踪审计查验合格及甲方同意,收到付款通知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船舶主体工程款项的80%。(一)第一次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前,乙方、丙方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提交银行保函)。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680万元。建造进度达到680万元时(包含其它费用),乙方可申请退还预付款保函,经监理和跟审审核,甲方同意后退还。4.2付款方法4.1.5甲方分别向乙方、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四)暂估价:最终按招标人确定的技术参数和品牌档次,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跟审单位共同认质核价进行结算。
第五条监理(八)达到付款节点,经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审核无异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启动付款流程。(七)乙方、丙方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及同期利息应当全额返还给甲方。(六)质量保证期届满,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甲方无异议,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余下履约保证金。(五)第五次付款:船舶完成所有建造,完成系泊、倾斜等船舶试验,甲方与乙方均无异议,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并运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按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和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丙方退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四)第四次付款:内装完工,经监理、跟踪审计查验合格及甲方同意,收到正式发票和付款通知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至内装款项的80%。
5.2.1在船舶放样后下料时(接船厂书面通知),甲方可以委托监理代表监造。5.2甲方监理代表5.1.4技术设计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前,乙方不得开工。内装施工方案(含设备、材料清单等)未经甲方和甲方的内装设计单位认可前,丙方不得开工。5.1.3乙方、丙方在建造过程中进行的修改需经甲方书面认可,双方确认的“修改通知单”送甲方监理代表一份。5.1.1本船建造甲方负责设计,由乙方及丙方进行生产。甲方负责提供船舶设计图和装修设计图。5.1图纸审查与认可
5.3.2为了保证船舶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建造,在船舶建造期间,乙方、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理代表通报建造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包括所有工作的进度,材料和设备的应用、设备安装和检验等,对于建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丙方应及时予以排除,并只有在甲方监理代表复验并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5.3.1如果甲方监理代表需到各设备协作厂进行检查验收,乙方、丙方应积极联系与协调,但交通等费用由甲方监理自理。5.3有关配合5.2.4乙方、丙方应允许甲方监理代表进入本厂与本船建造有关的各工作场所。5.2.3为使甲方监理代表检查方便,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施工建造进度报告。5.2.2乙方应为甲方工作人员和监理代表提供办公条件,提供办公地点、基本的办公用品、劳保服装等。
5.3.3本船在整个建造期间规定的一般验收和试验项目,由乙方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代表参加试验和检查项目的时间和地点,甲方监理代表应及时书面确认。乙方或丙方不通知甲方监理代表参加而进行的检验是无效的。如甲方监理代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试验、验收及检查,又未事前提出异议,则认为甲方监理代表自动弃权,乙方在船厂检验部门和验船师参加下的试验、检验结果对双方有效。内装阶段的隐蔽工程。应急发电机、空调等的安装布置;设施设备安装;锚机、揽桩安装布置;5.3.3本船建造工程中,涉及下列重要设备的安装布置,在乙方、丙方实施前应经甲方监理代表现场书面确认:
6.2在本船建造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交船期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他问题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6.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如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第六条工程变更及修改5.3.6乙方或丙方应在船舶开工建造前两周,向甲方提交二份建造质量标准(供监理审查确认)及施工进度计划表。并按月定期递交工程进度报告,以及修正后的工程进度计划。5.3.5甲方监理代表在厂方或工地执行公务时,应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如非因厂方原因或因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的过错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时,乙方或丙方不承担责任。反之,乙方或丙方应承担医疗及善后责任。5.3.4在检查与试验验收中,如果甲方监理代表发现本船建造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与设计不符或施工质量问题,则应将上述情况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乙方或丙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处理。如乙方或丙方不同意甲方的书面意见,可书面通知甲方监理代表,阐明理由。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相互协商解决。如还有分歧,则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解决。如经裁决,乙方或丙方并无不当,甲方应同意工期顺延。但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停止与该分歧无关的建造项目,或拒绝验收与该分歧无关的项目。
④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变更需求,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减,或建造交船期延误,由补充协议确定。③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关于该类船舶建造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乙方或丙方必须执行,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减,或建造交船期延误,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确定。②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或丙方发现的设计图纸缺陷修改,由乙方或丙方书面报告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①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乙方或丙方因工程施工工艺,或市场材料采购因素发生材料替代时,需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监理、跟审书面同意,且不影响船舶总造价。如涉及船舶规范、法规要求的,应先经现场验船师批准;若涉及船舶性能还需设计单位认可。6.4工程变更方式。6.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船舶规范、规则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起费用增加,应调整本船合同价格。如引起交船期延长,应视为允许的延长。价格的调整和交船期的延长均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6.6若甲乙丙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达不成协议,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办理。④甲方、监理、跟审单位核定后认为乙方或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不合适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它供应商实施该项变更内容,甲方可直接在合同总价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拒绝,且不得提出任何费用索赔。③合同中没有适用价格,由乙方或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跟审单位及采购人核定后执行。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6.5工程变更价款
7.2.2试验由乙方负责。试验期间因气候突变不能继续进行时,双方可协商暂时中止试验,未完成的项目推迟到其后的第一个气候良好的日子继续进行。试验因气候不良而推迟,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这种延误应视为允许的延误。7.2.1乙方应在消除系泊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后进行正式试验,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交船前消除。7.2实施办法乙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于船舶的下水时间、试验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这一通知后,按时派人员参加本船的试验。如甲方未能提出异议又不能按时派人参加试验,则认为甲方已放弃参加本船试验权利,乙方可在验船师参加下进行试验。经验船师签认的试验记录报告,应视作甲方已认可。7.1通知第七条试验与验收
7.3.4最终验收。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船舶建造和交付、完成建造相关资料交付、完成交工验收总结报告和交工结算报告编制,且完成项目交工结算审计。7.3.3甲方和乙方对本船试验或再试验的结果发生争议时,应尽快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7.3.2如试验结果有不符合全船说明书及试验大纲的要求时,乙方应会同甲方监理代表调查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补救,必要时组织再试验。7.3.1本船试验结束时,乙方与甲方参加试验的代表应就本船试验结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试验文件。7.3验收7.2.3本船试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1.1本合同交船日期为:合同签定后30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交付甲方使用。8.1交船日期和地点第八条交船7.4.1由丙方牵头组织甲方、监理单位、内装方案设计单位和负责内装的联合体公司按报价清单项目及内装设计图纸进行各舱室验收,并签署《内装工程总体验收证明书》。7.4.1在内装实施过程中如有效果优化或变更,丙方需提供相应的效果图和施工图纸给甲方确认,未得到认可不得修改。内装的所有工程变更及修改按第六条执行。7.4内装工程的实施与验收
交船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证件及有关文件。8.3交接船证件8.2.2当试验发现的缺陷已经消除,收尾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所有设备均能正常运转,所有的备品、备件、工具及规定的证件、图纸、技术文件均已点交完毕,技术性能符合本合同和全船说明书的要求。乙方即可通知甲方及甲方监理代表接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并确信该船通过船舶检验,应按时接船。接船时,由甲乙双方委派的代表签署《交接船议定书》。《交接船议定书》签字之日为正式交接船日期。8.2.1具体单船交船日期应由乙方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8.2交接船8.1.2交船地点:甲方指定的重庆市水域
8.3.6其它有关证书。8.3.5备件清单、属具清单一式叁(3)份。8.3.4外购设备的随机技术文件、合格证及说明书。8.3.3乙方质量检查部门的《质量证书》一式肆(4)份。(含系泊、倾斜试验报告等)。8.3.2按2.3.2款规定的船检机构颁发的证书(正副本各一份)。8.3.1《交接船议定书》及倾斜试验报告一式陆(9)份,甲、乙双方各执三(3)份。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在建造期内本船所有权归乙方或丙方所有,其风险由乙方或丙方承担。《交接船议定书》一经甲乙双方签署,单船所有权转移归甲方,其风险同时转移归甲方。8.4所有权和风险转移8.3.9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3.2款规定的证书提交甲方。如果证书在交船时未能得到,乙方负责提供船检部门认可和签字的临时证书,以供甲方使用,并在交船后短期内补交。8.3.8完工图纸叁套,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交。8.3.7有关该船的正式发票。
10.3满足招标文件、船舶设计图纸及资料及甲方因工作特殊需要所提出的质量标准要求。10.2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10.1至少满足《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B/T4000-2005)、《船体建造精度标准》(CB/T3136-1995)、有关玻璃钢及玻璃钢船舶建造方面的标准规范指南的要求。第十条质量要求9.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甲方。9.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即交船期)内,因受到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暴风、水灾、瘟疫等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影响或由于材料设备供应厂发生类似原因造成船舶进度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迟。
自双方代表签署单船《交接船议定书》之日起***内(以投标时承诺为准)为该船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或丙方施工、工艺、以及材料、设备质量而引起的缺陷、故障和损坏,由乙方或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原厂家),乙方或丙方未及时履行质保义务或拒绝履行质保义务,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后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丙方索赔。凡属甲方保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故障和缺陷以及易损零件的正常磨损,由乙方或丙方负责修复,甲方承担费用。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1.1缺陷的责任及范围第十一条船舶质保10.6内装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内装方案的相关效果要求及甲方对本船内装提出的要求。10.5船舶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积极配合船舶使用方完成船舶入籍检验的相关手续,取得船舶使用方当地船舶检验证书。10.4通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船舶检验并取得检验证书。
11.2.4船舶建造完成并交付船舶使用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遇到建造质量问题,电话咨询乙方或丙方不能解决的,乙方或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若未承诺,应在24小时内达到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船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无法在6小时内解决的,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确保船舶使用方能够正常使用。)质量保证期为2年及以上的,乙方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船体水线上的油漆维保1次。11.2.3本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甲方提出质保时,应由乙方按照本条款第11.1款的规定安排本船的质保。若甲方提出水线下的质保工程,需要进坞检查确定,则船进坞后如经核实,水线以下确有由于乙方建造质量引起的缺陷的损坏,则进坞费和缺陷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水线以下无上述缺陷则进坞费用由甲方承担。11.2.2如船舶在乙方所在地之外发生属于质保范围的质量问题,船舶不能等待返回乙方解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人前往确认处理。如乙方不能派人,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电告甲方,甲方可在就近船厂或维修站进行修理或更换机件。如修理或更换项目确属乙方质保范围,由甲方提供有关验船机构的检验证明和修理厂发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属于乙方。11.2.1本船的质保原则上应由乙方安排进厂修理。11.2缺陷的处理
13.1本项目从超过规定的交船日期,即合同签订后300个日历天,未完成本船建造(因甲方原因或双方商定的合同延期、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船舶延期除外),甲方可按以下方式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相关罚金: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2.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人身及其它安全事故和火灾,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12.2乙方应与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装修前双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装修方安全责任后装修方可进场,乙方应尽到装修期间安全监管责任。12.1乙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承担船舶建造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含船舶装修期间),直至船舶交接,安全责任移交。第十二条安全责任
如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期后的90天尚不能交船,甲方有权拒收该船或另行商定交船日期及船价的减价。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或丙方除退还采购人全部已付本金(含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和同期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等。(5)罚金在乙方价款中扣除,若是丙方责任的,乙方可根据联合体协议追究丙方责任。(4)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3)超期60天以上的,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四;(2)超期31天至60天内,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1)超期1天至30天内,每超期一天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13.4船舶交付后,若因船舶质量、缺陷等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等一切费用。更换其它人员的,每更换一名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13.3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投标时提供的项目人员组织实施本项目,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更换项目人员的,甲方可按以下方式从本船合同价中扣除相关罚金:13.2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成交供应商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或丙方退回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从船舶分段上船台始直至完工,交船至甲方接船后六小时止,乙方、丙方应对该船建造向保险机构投船舶建造险,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5.2保险的范围15.1建造开工前,乙方应办妥该船的建造保险手续,并将保险单复印件递交给甲方;内装开工前,丙方应办妥该船的建造保险手续,第十五条建造保险14.2如对本船的建造、机械设备或有关本船的材料或工艺质量引起争议或意见分歧,应该通知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解决不了时,可提请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第三方公证机构检验并提供检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的裁决是终决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4.1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7.1乙方与丙方按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乙方负责船舶主体建造,丙方负责船舶内装。第十七条联合体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函件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通知等),均应按照本合同尾部记载的地质邮寄,并自邮寄之日起5日后即视为有效送达。第十六条通知若本船在甲方验收前,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出现投保项目中的损失,而且此损失不构成实际的或推定的该船的全损,乙方、丙方应将根据本条第二款所指的保险单追偿得到的全部金额用于修理弥补损失,以达到船检及甲方监理代表的要求。15.3追偿额的应用
甲方: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2合同签订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18.1本合同的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在本合同正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函后立即生效。第十八条合同签署与生效17.2乙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协调参建各方。
甲方单位印章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日期:年月日联系人:法人(授权)代表: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人法人(授权)代表:法人(授权)代表:乙方:丙方:
承包单位(乙方):发包单位(甲方):工程项目名称:“重庆水利工作趸”建造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合同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乙方单位印章丙方单位印章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三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联合体单位(丙方):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高方便。(二)不准在乙方、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由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丙三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单位:丙方单位:年月日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其他技术资料(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只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九)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
备注: |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说明:分项总报价表单位:万元招标项目名称:(二)分项报价明细表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序号 | 名称 | 价格 | 备注 |
1 | 船舶主体建造费用 | 限价1082万元。 | |
2 | 船舶内部装修费用 | 限价498万元。 | |
3 | 电子屏幕费用 | 57万元 | 会议室指挥电子屏和室外电子屏,为暂估价。 |
4 | 其它费用 |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限价13万,计算规则为“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但不得超过限价。 | |
总报价单艘总报价 | 1+2+3+4 |
单位:万元船舶建造费用明细汇总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自行考虑船舶防火结构试验、检测等可能产生的费用。其他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等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投标人填报,计入投标总报价中,如投标人未填或填报不足,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会议室指挥电子屏(P2.5LED拼接屏)按38万暂估,室外电子屏(P5LED拼接屏)按19万暂估,投标人不得对暂估价进行调整。最终按采购人确定的技术参数和品牌档次,由采购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及跟审单位共同认质核价进行结算。该项费用包含的内容由内装单位实施。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 | 船舶建造费用 | ||
(一) | 材料设备 | ||
1 | 船体材料 | ||
2 | 船体设备 | ||
3 | 轮机设备 | ||
4 | 轮机材料 | ||
…… | |||
(二) | 人工费 | ||
1 | 钢质主船体工程 | ||
2 | 轮机工程 | ||
…… | |||
(三) | 生产专项费用 | ||
1 | 竣工资料费 | ||
2 | 吊装费 | ||
…… | |||
(四) | 船厂利润 | ||
(五) | 船厂管理费 | ||
(六) | 船厂税金 | ||
船舶建造费用合计 | |||
二 | 船舶装修费用 | ||
(一) | 基础装修费用 | ||
(二) | 幕墙壁玻璃及玻璃门窗 | ||
(三) | 家具费用 | ||
(四) | 室内家电设备费用 | ||
…… | |||
船舶装修费用合计 | |||
三 | 电子屏幕费用 | ||
合计 | |||
四 | 其它费用 | ||
合计 | |||
总计 |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3.按照附件《船舶主体建造报价单》和《船舶内部装修报价单》报送分项详细价格。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技术文件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其他技术资料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三)其他商务资料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和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只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五)书面声明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公司若中标,将预算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致:(采购人名称):(九)承诺书(适用于非中小企业)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我公司若中标,将预算总额的24%以上分包给小微型企业。致:(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适用于中型企业)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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