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人才租赁住房项目石膏板物资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3122100003369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欧传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312210000336961报名截止: 2023-12-30 13:30:00


杭州人才租赁住房项目石膏板物资招标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杭政储出[2021]37号地块

人才专用租赁住房项目

龙骨板材采购





















招标编号:cscec202312210000336961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政储出[2021]37号地块人才专用租赁住房项目

龙骨板材采购

招 标 公 告

杭政储出[2021]37号地块人才专用租赁住房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龙骨板材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选择1家 供应商。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1]37号地块人才专用租赁住房项目

2.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四堡七堡单元内,基地东至杭海路,南至六号港绿化带,西至艮山东路东侧绿化带,北至九田路。

3.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 125945.71 平方米(不含架空层面积(不计容)

3202.0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584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0098.31 平方米。地上 部分主要包括 16 栋单体及裙房等组成,分别由 11 幢 14 层、2 幢 13 层、1 幢 12 层和 2 幢 11 层组成,高度不超过 49.90 米;地下局部二层。

4.采购范围:本工程图纸中涉及的墙柱面、楼地面、天棚的龙骨板材供应。满足甲方要求送达指定现场,施工材料的装车、运输、卸车、及进场。含材料的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质量要求

5.1包括但不限于材质、厚度、型号、样式和节点等满足图纸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最新的标准或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时,每发现一起扣除(交纳)违约金5000元,并按照有关规范、规定整改到位,返工引起招标人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招标人有权利要求其退场,并承担招标人相应的经济及工期损失。

5.2龙骨板材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乙供材料材质需满足业主及杭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质量验收要求(如需提供样品,投标人应提供),此部分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3过程检验:中标人应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及业主检查,严格按要求施工、返工或修改;招标人、监理及业主的检查批准不能免除投标人所承担的责任。

5.4产品须根据图纸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同时符合相关规范和地方规定,招标方将会同监理对制成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检测费由制作方负责,检测资料由招标方所有。

6.验收及计量标准:按照项目部提供的下料单计算工程量,进场后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点数检尺计算符合工程量,乙方应对甲方工地现场的数量验收数据进行确认。要求所有到场的加工下料材料完整,无缺陷,我司仅以收到的完整无缺陷的进场加工下料材料计算工程量,其余造成的额外损耗由乙方承担。

7.工程款支付:

1)无预付款;

2)每月10日结算,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次月支付上月结算货款的70%,供货完毕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6个月内支付至合格供货量的95%,余款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2年)到期且双方最终结算办理完成后,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余款无息付清。尾款付清时,投标人必须出具“工程尾款结清承诺书”给招标人。保修期起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0.2 万元整。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11.1品牌要求:

(1)石膏板、轻钢龙骨:可耐福、优时吉博罗(原:拉法基)、杰森、北新建材龙牌、杰科或相当于;

(2)阻燃板:莫干山、兔宝宝、千年舟、森鹿或相当于。

中标人须按照品牌要求进行材料的选样送样,经招标人、监理、业主等定样封样后,方可按照定样材料进行供应进场。若投标人中标进场后未按品牌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保留追责权利。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提供6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资料(从招标公告发起月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合作记录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中建三局各分、子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以云筑网为准)、非中建股份禁止交易企业交易名单内单位、非中建三局涉诉分供方限用名录内单位)

7.工商注册时间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

关于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4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从招标公告发起月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现象或欺诈行为;

6.2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并因此影响开标的;

6.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签署合同协议书进场施工,中标通知书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36楼

精装修事业部联系人:欧传超 联系电话:18516761513

浙江经理部:朱锟强联系电话:15868828504

项目部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艮山东路93号中建三局项目部(人才公寓)

项目联系人1:王飞联系电话:18698555210

项目联系人2:徐玉朝联系电话:13906679467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杭政储出[2021]37号地块人才专用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精装修龙骨板材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说明

《招标投标法》第 53 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为防止分供方围标串标,规范招标行为,现列举招标中常见的关联关系供局属各单位参考。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 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 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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