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源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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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黄村乡生活污水设施“强基增效双提标”建设项目
招标序号:LD【2022】160号
招标单位: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泮良英 0578-2132236
预中标人
牵头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杭州伟欣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阳 证书号码:浙233191901653
预中标下浮率: 8.25%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业绩及荣誉: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要求 |
G25扩容湖州莫干山互通至104国道接线(北湖西街)改造提升工程给水管搬迁工程 |
德清县水务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7027269.00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1月15日 |
德清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服务区及互通外接自来水管道工程 |
德清县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工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合同金额:4927328.00元 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1月30日 |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2120319。
公示单位: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