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科牧业育肥场羊圈维修项目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kb-jzxcs-010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冬梅157700708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兴科牧业育肥场羊圈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科牧业育肥场羊圈维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B-JZXCS-010
项目名称:兴科牧业育肥场羊圈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元
最高限价:439530.59元
采购需求:将原有2353平方米土建羊圈,改建为彩钢房羊圈并增设羊舍运动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4)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间:2023 年 12月25日至2023 年 12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 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新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克苏市新城区民主路62号和谐家苑1号楼201-1商铺)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04 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01月04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和完税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4)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兴科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胜利路16号(原妇幼保健院01号楼二楼203室) 
联系方式:0997-681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民主路62号和谐佳苑1号楼201-1商铺
项目联系人:鲁冬梅   
电   话:1577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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