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公益性公墓新建项目建设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0.5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的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公益性公墓新建项目建设工程,于2024年8月8日在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8日16时至2024年8月13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24年8月8日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龙德建设有限公司 | 任幼芬 |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浙2332019202305846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120日历天 | 合格 | 905661 | 99.99 |
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8日16时至2024年8月13日16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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