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3-G3-990411-NNPZ
二、项目名称: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雁山段)(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1312350(元) | 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2406号-241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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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雁山段)(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雁山段)(漓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二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方案设计提交时间: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 10个日历天; 2、初步设计(含概算)提交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琳,龚子洲(采购人代表),全昭吉,胡元珍,刘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价,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的9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74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中标情况
(1)未中标单位名称:中昕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得分:51.40,排名2;
(2)未中标单位名称: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得分: 49.59,排名3。
2.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
4.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雁山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131号
联系方式:0773-355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新城国奥小区11幢2单元1201室
联系方式:0773-5580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
电 话:0773-5580128
附件信息:
雁山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发布).pdf
849.4K
中小企业声明函(广西方泽).pdf
157.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