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5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车辆段
招标联系人韩琳琳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2年空重车调整阀故障维修等40项客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 (十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53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车辆段2022年空重车调整阀故障维修等40项客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框架采购)(十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详见技术规格书。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A01-A04、A06-A09:承修商维修结束后需提供检相关检修记录、试验单、配件明细单等,检修记录能够详细清晰填记相关检修发现问题、处理方法及结论;试验单需具有甲方承认的试验项点,能够证明该该配件检修后功能良好;配件明细单需详细填记更换的配件名称及数量等,相关资料应与实物对应;同时须在维修后的配件上涂打或粘贴相应的检修标记,标记内容包括配件参数、检修日期、检修单位等。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A05:无。
4.维保条款:A01-A09:(1)在质保期内出现由于乙方作业而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并重新计算质保期;(2)质保期内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A07:在此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承修方免费修复或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修方承担。出现不良影响的,可扣除承修方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质保期内出现因承修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后果,均由承修方负责承担。乙方必须保证6个工作日检修周期,不得擅自增加修时以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若因乙方超出维修周期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的需求的则按合同数量比例扣减乙方质保金。
5.售后服务及要求:A01-A09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由于维修厂家作业而产生的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由检修厂家免费负责重新维修。维修厂家在接到长春车辆段售后通知后应按照按照长春本地5小时内,异地12小时内的标准到指定地点进行售后,在遵守长春车辆段各项安全、技术、防疫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长春车辆段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出现不良影响的,长春车辆段可扣除维修厂家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 A07大修合格的油压减振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时,承修方须在六个工作日内维修或更换合格品,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为了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承修方最好能给甲方配备一定数量的油压减震器作为维修周转量。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A01 长春车辆段空重车调整阀故障维修技术规格书

长春车辆段(以下简称甲方)检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1.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铁路客车用空重车调整阀故障维修。
2.应执行的技术标准
《铁路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QCR 581-2017);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0174)。
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标准为基本的技术要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规程、规范及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本协议所使用的标准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相对较高的标准执行。
3.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3.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
3.2《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客车检修规程勘误的通知》中《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勘误[运辆客车函(2016)137号]
3.3《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三阀(高度阀、差压阀和空重车调整阀)和蓄电池箱检修两项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19〕94号];
3.4《铁路客车重要零部件管理标识》[运辆客车函[2012]114号];
3.5国铁集团、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其它相关文件电报。
4.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4.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检修记录、试验记录、更换配件明细单等。
4.2检修记录能够详细清晰填记相关检修发现问题、处理方法及结论。
4.3试验单需具有甲方承认的试验项点,能够证明该配件检修后功能良好。
4.4配件明细单需详细填记更换的配件名称及数量等。相关资料应与实物对应。
4.5乙方须在维修后的配件上涂打或粘贴相应检修标记,标记内容包括配件参数、检修日期、检修单位等。
5.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或基本要求
乙方负责按照《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及《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三阀(高度阀、差压阀和空重车调整阀)和蓄电池箱检修两项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19〕94号)对空重车调整阀进行维修。
乙方负责对故障维修的空重车调整阀故障处理,并附有相应阀号更换配件明细。
乙方负责对故障维修后的空重车调整阀按照《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及《国铁集团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三阀(高度阀、差压阀和空重车调整阀)和蓄电池箱检修两项技术条件的通知》(机辆动客函〔2019〕94号)进行试验台测试,测试结果合格并打印试验报告。
乙方负责试验合格后须使用打标机在阀体外表面刻打检修标记(包含检修单位简称、检修年月和顺序号)或加装检修铭牌,采用打标机刻打检修标记时,字体为宋体,标记高度为6 mm~8 mm,刻打深度宜为0.2 mm~0.3 mm,要求标记工整、清晰。
空重车调整阀外露进(排)气孔(管)须采用外套式防护或短丝堵进行防护,不得使用内嵌式封堵。
5.2 外观要求
油漆喷涂时各外露孔口、外露螺纹、阀安装面等位置须防护,防止油漆进入阀体内腔或螺纹内。
各阀外表面漆膜须完整、均匀严密,表面不许存在流坠、鼓泡、桔皮等缺陷。
空重车调整阀各项试验合格后,外表面(U5A有机玻璃盖除外)喷涂防锈底漆、面漆或底面合一涂料,面漆颜色为RAL9017(特殊要求除外),油漆标准符合Q/CR 581-2017,底漆、面漆干膜厚度均不小于30 μm(采用底面合一涂料时干膜总厚度不小于60 μm)。A2、A3修时,试验合格后找补油漆。
M6及以上规格的紧固件以及有扭矩要求的螺纹连接件紧固后须涂打白色或红色防松标记,防松标记宽度为1.5 mm~3 mm。
5.3 环保要求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影响环境因素的有关事项进行逐步控制,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承诺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6.维保条款
6.1出现不良影响的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修时完成时,承修方需给予正式书面解答。根据影响生产进度实际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质保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质保金,直至取消准入资格。
6.2质保期内出现因施修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以及因此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承修方负责承担。
6.3影响客车使用、发生故障或造成事故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沈阳局集团公司车辆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辆安函〔2019〕34号)、铁总运〔2008〕16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运〔2008〕168号)等规定追究承修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4质保期内出现售后时,按照售后完成时间,重新计算质保期。
7.售后服务及要求
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排故通知后,承修方应立即指派服务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积极配合处理相关问题,产生的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次生问题须无偿负责修复,直至问题解决。
8.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
在正常运用和维护条件下,空重车调整阀质量保证期为一个A4修周期或客车走行240万公里。
9.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
9.1在运输过程中须做好防护,妥善包装,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侵蚀而造成损坏,防止阀体磕碰伤。
9.2 储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
10.其它有关内容
为避免检修合格的空重车调整阀存放半年橡胶件过期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存放两套待检修的空重车调整阀,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再进行检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或主机厂、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经销商。
2.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A01、A02、A03、A05、A06、A07、A08、A09无; A04具有铁科院颁发有效的柴油发电机组及控制屏E级以上检修资质。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给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大修、维修、维护的业绩,提供标的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8:00时起至2022年12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车辆段
项目立项人:韩琳琳
立项人电话:13314397266
技术咨询人:A01刘英奇,A03、A04毕圆祺,A05、A08、A09王彦海,A02、A6、A07张金亮
技术咨询人电话:刘英奇18243092447,毕圆祺18243092447,王彦海18243098817,张金亮18946523527。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4-62080905 1580245614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90370634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发票联系人:024-62080701
文件工本费、投标及履约保证金联系人:024-62080702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2年12月08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空重车调整阀故障维修



1

9600

13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
交货条件及状态:维修后的配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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