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龙泉镇五一田洋香芋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wzx2023-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0898-653538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龙泉镇五一田洋香芋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X2023-03
项目名称:龙泉镇五一田洋香芋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实施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五一田洋五一村、新江村。(2)实施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五一田洋芋头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种植面积逐年增加。龙泉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确保芋头品质与示范种植体系,稳固产业品牌,计划开展对五一田洋片区的新江村30亩及五一村10亩土地进行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实施技术指导,指导农民栽培优质的芋头,稳定五一村芋头品牌,引进更多新优芋头品种进行适应性试验,确保五一村芋头产业从育种到生产种植环节科学的持续发展。(3)采购范围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工时间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便民街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8-65501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
联系方式:潘工 0898-65353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0898-65353834
龙泉镇五一田洋香芋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X2023-03
项目名称:龙泉镇五一田洋香芋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实施地点:本项目地点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五一田洋五一村、新江村。(2)实施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五一田洋芋头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种植面积逐年增加。龙泉镇人民政府为进一步确保芋头品质与示范种植体系,稳固产业品牌,计划开展对五一田洋片区的新江村30亩及五一村10亩土地进行标准化示范种植以及新优品种引进试验种植实施技术指导,指导农民栽培优质的芋头,稳定五一村芋头品牌,引进更多新优芋头品种进行适应性试验,确保五一村芋头产业从育种到生产种植环节科学的持续发展。(3)采购范围及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实际服务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工时间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至 2023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便民街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8-65501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海口美兰区白龙街道海贤路宝冠楼5楼
联系方式:潘工 0898-65353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 0898-6535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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