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888162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清河电科产业园(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地点:高新区高官寨综保片区现状机场北路西侧、综合保税区标准厂房项目东侧、5号路南侧、2号路北侧。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供电容量19080kVA。
2.3磋商范围:本项目10kV配电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供电配套工程涉及的10kV线路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绝缘工器具、标识标牌、抄表信号、工程调试验收、竣工送电、负责协调供电公司(所在地供电所)红线外供电协调、办理手续、协调验收,确保送电及最终通过供电公司的验收合格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供应商2020年8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3.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3)业绩合同;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代理单位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楼23层2305室)报名。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海科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高工 
电     话:0531-88816265、8881622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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