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铂悦小区施工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11 16: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九里铂悦小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里铂悦小区项目 已由 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 以 清审批复[2021]4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润通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九里铂悦小区项目 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淮安市清江浦区,东至淮海南路,南至前进西路,西至南港路,北至淮七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2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6248.3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0702.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4425.27平方米(商品房、回迁安置房)。商业面积23930.16平方米(银行回购、供销社、南港社区、酒店、住宅配套商业及其他商业)。公建配套面积2347.47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社区党群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机构业务用房、邮政服务场所、门卫、公厕、配电房及开闭所等)。地下总建筑面积设25545.46平方米(非人防车库、人防车库及非机动车库),计户数424户,机动车停车位7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088个。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9.5%,绿地率25%。
2.1.3合同估算价:380143409.02元(其中暂列金额: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其中:1、8号楼南侧售楼处2024年1月31日具备装修进场条件;2、1#/6#/8#楼等附属商业及地下室,以南主入口为界,以东部分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9月30日,其他楼栋竣工验收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3、1#/6#/8#楼在2024年3月31日前应主体施工达到六层顶板(以上时间节点均按开工令起始时间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①负责本项目所有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临时围墙修建与拆除、地上附着物清理,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施工道路开口(施工期间);
②小区照明、亮化工程、市政道路、雨污管网、室外消防管网、室外消防联动、消控室及设备、智慧工地、人防设备(含平战转换设备)、标识标牌(楼层、单元、房号、地库指引、小区内部指引、人防设施、室外消防划线等标识标牌、竣工铭牌等设计及施工)、地库地面划线(含地上停车位划线)、信报箱、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中标后承包人需完成上述内容在项目范围内的施工,红线内、外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及负责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及开通使用,以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障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③.施工阶段地块西南角公共绿地和北边淮七路(未建)如需要临时占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关联费用;
④.按照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批复的总图、方案、经专家论证的基坑支护方案、江苏华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地质勘探报告等条件要求采购、施工;
⑤.项目地块周边高压线防护及其他管线防护;
⑥.项目范围内所有进出建筑物的洞口及预留洞口全部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封堵;
⑦.智慧工地设置需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现场盲勘;
⑧.根据施工图纸及供电局文件要求设置充电桩,数量满足验收要求;
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燃气、居配电、自来水、精装修(户内、公区)、三网合一、智能化、有线电视、景观绿化等。
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发包人有修改承包范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5月11日 (含)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备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材料;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书没有注明时间的不予认可);3、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4、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数据和内容(包括合同金额等),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成交通知书)必须经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对于政府采购项目或有些区域,中标通知书不实行备案制,投标单位还要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等)】;6、投标人业绩中,单项工程合同价、工程性质、规模等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描述的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合同描述不清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描述不清或未描述的,必须提供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7、项目经理业绩不是投标单位业绩的,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中担任的职务须为项目负责人,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描述的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同时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
?自2021-08-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8-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5-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 3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自2021年08月1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11日时00分至2023年09月13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 14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ua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润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719室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9楼902室
邮编:223301 邮编:223300
联系人:唐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7-80853622 电话:0517-8366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