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GZ135B地块幼儿园改造工程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GZ135B地块幼儿园改造工程的答疑及澄清公示 | |||
工程编号: | KFFFJSZ2023060011 | 工程名称: | GZ135B地块幼儿园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KFFFJSZ2023060011001 | 标段名称: | GZ135B地块幼儿园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扬州智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3/6/29 | ||
澄清事项: | 其他 | ||
主要修改内容: | 各相关投标人:现将原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提出申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具体退还时间如下: (1)未中标人(除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定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 (2)中标或定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公告发出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 (4)对于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将在招标失败后 5 日内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办理。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退还投标人。 备注: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 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提出申请,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上确认后,系统自动退还至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具体退还时间如下: (1)非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退还。 (2)中标人及中标(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招标人通过系统申请办理。 (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 5 日内退还。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退还投标人。 (4)工程类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发生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不予计息。 (6)纸质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由招标代理机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 备注: 1、前述定标候选人指采取评定分离方法的交易项目。 2、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日为计息日,以实际退款日为结息日,计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准。 | ||
澄清次数: | 1 |
澄清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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