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落地接待服务承办单位的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做好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的有关规定,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次活动落地接待服务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落地接待服务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2023年4月23日至25日,为期3天。
三、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承接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落地接待服务,提供食宿预订、接送安排、迎宾接待、酒店签到及其他所有相关活动的接待服务。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查询信息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 )信息公示截图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
六、报名材料
1.供应商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报名材料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两年类似业绩;
9.报价表;
10.实施方案;
11.资质证明材料;
12.其他材料。
其中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表及其他指定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的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
(评比是参照以往业绩以及实施方案、报价等进行打分)
七、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八、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比选招标工作,并将比选招标结果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示。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1109室,联系人:李粤玲,联系电话:0771-5653168。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7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落地接待服务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2023年4月23日至25日,为期3天。
三、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承接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落地接待服务,提供食宿预订、接送安排、迎宾接待、酒店签到及其他所有相关活动的接待服务。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查询信息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 )信息公示截图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金额:30万元。
六、报名材料
1.供应商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2.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报名材料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近两年类似业绩;
9.报价表;
10.实施方案;
11.资质证明材料;
12.其他材料。
其中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表及其他指定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的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
(评比是参照以往业绩以及实施方案、报价等进行打分)
七、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八、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比选招标工作,并将比选招标结果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示。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1109室,联系人:李粤玲,联系电话:0771-5653168。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