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智慧化及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智慧化及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标段进行补遗,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将《技术标准和要求》P23页2.6.5质量保证期工作中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起算时间以合同为准”调整为“签发试运行合格证书后【24】个月”。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12月16日10时30分。本标段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成都市第六再生水厂二期项目智慧化及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标段答疑01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投标人的提问进行答疑,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第158页,质量保证期要求为:签发试运行合格证书后【24】个月。《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3页,质量保证期要求为:12个月,起算时间以合同为准。 请问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质量保证期以签发试运行合格证书后【24】个月为准,详见补遗01号。
提问2:《技术标准和要求》P79-P81提供的控制点位(DI、DO、AI、AO)数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自控图纸中的《第三册自控系统电缆清册及IO量表》(DI、DO、AI、AO)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且控制点位数量是否已经包含《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的20%冗余。请明确。
答:控制点位(DI、DO、AI、AO)数量按《技术标准和要求》1.1总体说明第二段中“本项目供招标使用的设计图纸和招标设备技术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应同时使用。关于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档次和特征描述等商务技术条款要求,当招标用设计图纸与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或者技术规范前后不一致时,以较高较严较多的详细要求为准。”执行。控制点位数量不包含《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的20%冗余。
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