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4季度专用备件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41001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晓军0478-7937978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瑞峰0472-26689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P24100131
2.项目概况 ZP24100131,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4季度专用备件招标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专用取门装置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后75天 货到并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后,每季度按结算总金额20%支付货款(承兑价);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结清质保金; 780,000.00 8,000.00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2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干熄焦专用备件 合同签订后60天 货到并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后,每季度按结算总金额20%支付货款(承兑价);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结清质保金; 1,105,700.00 20,000.00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3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标准件 合同签订后30天 货到并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后,每季度按结算总金额20%支付货款(承兑价);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结清质保金; 27,600.00 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专用取门装置备件采购 资质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取门装置供货业绩不低于1份。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标段:2 名称: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干熄焦专用备件 资质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无 标段:3 名称: 包钢庆华 2024年4季度标准件 资质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11/03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投标人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11/05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赵晓军
联系电话:0478-7937978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瑞峰 0472-2668911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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