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060-重1
预算金额36.62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王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391363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州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060-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科望京中心A座501
成交金额:366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看守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看守所服务范围:( 1) 、办公楼、大院内外和监区、卫生室、食堂 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2) 、绿化养护,(3)化粪池清理及各类管道清淤疏通:(4)垃圾分类收集及外运:(5) 各类水电气设备,所内设施的维修维护。
服务要求:1、公共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包括:办公楼共用部位的卫生、公共走道、楼梯,公共场所(门窗、地面、扶手)的卫生清洁、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清洁。2、负责办公室、接见室及大小会议室、各类功能用房内外的桌椅、墙面、地面、防护栏等每日卫生保洁工作。3、负责垃圾的收集及清运(含建筑垃圾清运)。4、负责停车场及大院的卫生保洁。5、负责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清洗一次。6、负责男女监区一层、二层公共区域、监室内、单独关押室内外、监区内通道及监区外围道路、公共设施、地面、卫生间的保洁。7、负责食堂及卫生所内外围卫生保洁,及时清运垃圾。8、负责看守所范围内消毒灭蝇工作。9、负责化粪池清淤及看守所范围内的所有下水管道疏通。10、负责树木和绿植、草坪的绿化修剪养护工作。11、遇上级检查,随时做好各个区域的保洁。12、每月一次大小伙房、食堂的内部墙地面和天花板保洁。13、负责各类号服的清洗(所内提供清洗用具),仓库里的被褥晾晒回收及监室的被褥晾晒回收工作。14、水电工负责看守所区域内 24 小时值班,巡检维修、确保水电气安全使用。15、对所内各类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的设施设备的和各类功能用房、家居桌椅等办公用品的维修维护工作,对其维修维护过程看守所不支付任何费用,所需维修材料由看守所提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365 日历天。 (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一)环境卫生1、实行清洁卫生责任制,明确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服务区域内整洁,清洁管理无盲点。2、所需保洁工具、清洁用品由保洁公司自行提供使用。3、不定期对区域内所有公共卫生间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并无水渍、无异味。4、公共部位保持清洁,每月清理两次墙面除尘、无蜘蛛网、无浮尘、无污渍。5、办公区外公共场所、大门台阶每天清扫 2 次,并循环保洁保持整洁无污垢。6、门厅、内走廊、楼梯及扶手每天清扫、水拖、擦拭,并随时循环保洁;门厅玻璃、内走廊、楼梯四周墙壁、办公室、监室及各类功能用房窗户每周清扫、擦拭 2 次,并做到无灰尘、无异物,保持其洁净、明亮。7、区域内所有垃圾每天保证清运,垃圾桶每天擦洗 1 次,保持桶内外整洁无污物。夏季保证随时清运,不允许出现臭味。8、监区内公共区域水磨石地面每年机器打磨、清洗两次,确保地面无污迹。9、由专人负责检查和监督,服务范围内随时保持清洁,重大活动及领导检查工作随时随地保证集中人员专项做好保洁及相关服务工作。10、极端天气(下雨、雪)随时集中人员专项做好道路积水疏通及除雪等相关工作。保证公共场所的行人、车辆的畅通无阻。并及时备好所需物品工具。11、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接见室做到及时保洁、并根据需求搬摆桌椅,每天清擦 2 次,保证做到无异味、门、窗、墙壁,地面整洁。12、根据要求提前完成会议及接待所需的一切准备工作;13、会议室、接见室有会务时,需会前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结束后的清理打扫,茶具的清洗工作。14、保洁冲洗建筑物公共场所、过道、楼梯和大厅等地面,现场应设置“注意防滑”等安全标识。15、日常各项保洁服务工作应有记录,每个月进行 1 次汇总存档。16、以业主满意为前提,完成日常保洁服务工作,严禁可疑人或不相干人、事、物进入。(二)垃圾收集与清运1、要有专人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垃圾收集每天不少于 2 次,每天擦抹表面 1 次,每周清洗垃圾桶 1 次,垃圾要及时清运出所,不得过夜。2、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3、垃圾在转运过程中必须遮挡、防护,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垃圾的时间要避开员工上下班时间。在垃圾在所内外运输所造成的一些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三)卫生消杀1、物业服务区域内卫生消杀(灭蚊、灭鼠、灭苍蝇、灭蟑螂)每周不少于 1 次,特殊情况(如传染病流行期间) 增加消杀次数。2、物业公司应提供消杀用药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大规模消杀工作前应至少提做好相关预案工作,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四)化粪池清淤、管道疏通1、每年 3 次用吸污车把化粪池清空、每月一次把各类地下地面管道按看守所的要求全面清淤、疏通,遇有临时堵塞情况,随叫随到及时疏通。办公楼、监区内外不的有积水、反水现象,保证排污管道畅通。(五)绿化养护1、每年 6 次对树木和绿植、草坪的绿化修剪养护工作。对枯死花木、树木清除,日常除草,按时打药杀虫,施肥 2 次、随时浇水,确保花木长势旺盛。冬季给树木刷白,做好保暖杀虫措施。每天要有人负责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枯叶等。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无垃圾、无枯叶、枯枝,整齐、美观。(六)水电气设备设施,维修维护1、对所内维修所需的维修工具,由物业公司自行提供。2、每日保证水电工 24 小时驻所,如有突发情况,所内物业人员不能及时排除解决问题,需物业公司积极寻求其他方式解决,保证看守所用电、水、气不中断,不发生安全事故。3、对所内所有设备设施,水电气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维修,保障监所各类设施安全运营,对看守所范围内所有日常公共设备设施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所内各类电气设备,供用水设备,桌椅、板凳等家具、办公用品,吊扇,各类开关,各类通道门及闭门器,监室门,门锁,厨房用品等)的维护维修。4、如所内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应白天及时维修,绝不过夜。(七)安全赔偿1、若物业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看守所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物业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八)其他要求1、如所内有突发情况或上级机关对看守所物业服务提出特殊要求,物业公司应无条件执行所内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且不增加相关费用。2、物业公司应对所内物业从业人员统一着装,并提供所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3、物业公司应严控服务质量,如因物业公司的原因造成的看守各类损失,影响看守所工作运营,为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必要时对物业公司进行清退处理。4、物业公司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和劳资纠纷等,均有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凤王,王健,王建(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
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
地    址:宿州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王警官、1770557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 566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联系方式:391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王工
电   话:17705570111、391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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