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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37线K127+102.48~K127+131.52狮形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56-24615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Title

2023年安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37线K127+102.48~K127+131.52狮形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4FSCG24D02T0117 FS3408282024028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安庆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S337线K127+102.48~K127+131.52狮形桥危旧桥梁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05-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原“17.4.2 原文细化为: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 28 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 包 人 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更正为“17.4.2 原文细化为: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定后28天内,除质量保证金部分外,其余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在第 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承包人。”

原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详见附件,以附件的采购文件为准,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4-06-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岳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15385561658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明堂山路7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6-2461529

地址:岳西县山货大市场四组团商住楼4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855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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