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
沙坪站安全文化建设采购拟成交结果公示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沙坪站安全文化建设采购(采购编号:QCLX2023-12-3号)评审结束,现将拟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号及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不分包件:沙坪站安全文化建设 |
钦州市钦北区腾辉图文快印店 |
1.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2日止。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钦州车务段设备科或纪检监察,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不再另行公示,将最终确定钦州市钦北区腾辉图文快印店为成交供应商。
4.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3号钦州车务段
邮编:535001
项目答疑:0777-5123821(蒋工)
技术答疑: 15777999702(周工)
纪检监察:0777-5123092
钦州车务段设备科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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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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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 时间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签字)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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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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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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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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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涉及招标文号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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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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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请求 及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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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材料 |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