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汤阴县2023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3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479.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1021001
预算金额486.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慧兰13693728790
中标公司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9.85万元
中标联系人蔡宁
公告正文

汤阴县 2023 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3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汤阴县 2023 年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E4105000183001021001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5776155870

91410581MA46B8HG02

91411300MA9L8YUQ2U

评标总得分

83.82分

83.72分

81.08分

投标报价(元)

4798541.67

4860186.30

4811675.96

项目经理

蔡宁

张成刚

国帅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合格

控制价

4864208.48元

工期

120 日历天

120 日历天

120 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人员

类别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蔡宁

项目经理

建造师证

241151566123

2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张成刚

项目经理

建造师证

241171723989

3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国帅

项目经理

建造师证

241181834848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1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肥东县杨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肥东县杨店乡人民政府

/

16933845.21 元

2021 年第三师五十一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第三师五十一团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2日

10398097.96 元

2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巩义市鲁庄镇李窑村干沟河清淤工程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2023220

3155000.00 元

乡宁县 2022 年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项目 1 标段

乡宁县水利局

2022年76

762365.89 元

3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范县水利局范县彭楼灌区维修养护工程

范县水利局

202383日

1226427.10元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奖项

获得时间

1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1年06月03日

2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AA 信用证书

2023101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2023年01月09日

3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AAA 信用证书

2023年06月20日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河南兴禹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估价项目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

河南益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估价项目报价未响应招标文件。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

其他因素得分

信用等级得分

总得分

1

河南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90

2.00

29.06

12.86

0.00

83.82

2

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23

0.00

29.66

12.83

2.00

83.72

3

河南中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9.81

2.00

29.34

7.93

2.00

81.08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厅》、《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1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利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60A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13493

地址:安阳市汤阴县政通路中段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中小型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凡

联系电话:17698301477

招标代理机构: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慧兰

联系电话:1369372879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3标评标公示.pdf2024-03-06 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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