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靖县太极镇孔寺村大湾岘沟粘土矿采矿项目(生产车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sl-2024-006
预算金额2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云增旗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丽萍1521382333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县039乡道新庄煤矿段滑坡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YJSL-2024-006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永靖石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云增旗 联系电话 19193002004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22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23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永靖县太极镇孔寺村大湾岘沟粘土矿采矿项目(生产车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001 YJSL-2024-006 服务-监理 850000.0(元)

公告内容

  • 宁县039乡道新庄煤矿段滑坡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县039乡道新庄煤矿段滑坡治理项目已由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3】1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县039乡道新庄煤矿段滑坡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GSHXY-2023021

    3、招标单位: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4、监理内容:对坡体上的滑坡堆积物、人工填土及滑坡侧壁的陡坎进行削坡,共开挖上方9558.0m³,在原地层坡面上进行土方夯填并分层铺设土工格栅,在抗滑桩桩前与挡土墙之间夯填碎石土(碎石含量30%),共需夺填碎石9454.70m³,在抗滑桩桩后与039乡道之间进行素上夯填,共夯填土方4093.20m³,共需铺设土工格栅45159.70㎡,对坡顶道路北西侧的沉降区和落水洞采用水泥土进行夯填,其中沉降区共需1:9水泥土4969m³,落水洞共需1:9水泥土1290.0m³;在滑坡坡脚处布设衡重式挡士墙工程,对抗滑桩桩前的回填区进行稳固,布设长度27.0m。在滑坡中上部布设锚索杭滑桩工程,共布设长抗滑桩8.0根,间距为4.0m,断面尺寸为1.80×2.40m,抗滑桩上布设4排锚索,长度自上而下长度分别为22.0m、22.0m、20.0m、18.0m,共布设锚索56根;在抗滑桩顶部以上坡体采用锚索格构进行加固,在坡顶道路两侧布设I型建排水渠,长度1380m,抗滑桩桩前坡体马道处布设Ⅱ排水渠共197.0m,道路两侧布设护栏1332m。对沉降区、落水洞回填区及抗滑桩前后侧的坡体播撒草籽进行绿化,共需播嫩草籽6549.0㎡。

    5、项目地点:宁县新庄镇沟圈村。

    6、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不含封冻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5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3日(项目开工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

    7、预算控制价:247802.00元。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全过程(项目开工至项目最终验收完成)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 1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副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2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3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08月23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宁县新庄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1509555177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市直机关小区北区103

    联系人:曹丽萍

    联系电话:15213823337  

     

     

     

                          甘肃弘鑫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08.21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6)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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