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经投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担保机构(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同招2024-10-5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宇0871-6816324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蓉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昆明经投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担保机构(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同招 2024-10-503
2.项目名称:昆明经投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担保机构(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按照担保费率报价,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 1.0%。
5.最高限价:按照担保费率报价,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发行规模的 1.0%。
6.采购需求:昆明经投集团择机发行 5 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7 年,票面利率不超 过 4%/年,最终以实际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为准)以保证 2025 年 1 月到期的中期票 据“22 昆明经开 MTN001”按期兑付。为提高中期票据发行成功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拟 对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增加增信措施,增信措施为由专业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 人为昆明经投集团拟发行 5 亿元的中期票据本金、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担 保函》。
7.合同履行期限:按照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7 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 证》,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或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
3.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资格。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文件缴纳费用方 式为: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02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02 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www.ebidcn.com)及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 12 号
联系方式: 曾宇 0871-68163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13 室 联系方式:陈蓉、王吉辉、王姝予 0871-63114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宇
电 话:0871-68163248
项目概况 昆明经投集团发行中期票据担保机构(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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