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仪征化纤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框架协议招标防水防尘防腐灯具(招标编号:NZZ240920-3105-02901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水防尘防腐灯具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水防尘防腐灯具 | 1650.000 | 套 |
2 | 固定防爆电器灯具 | 450.000 | 套 |
3 | 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附件 | 60.000 | 套 |
4 | 其他三防、防爆电器及装置 | 30.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查验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不允许委托他人贴牌。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为自主生产及组装。 (6)投标人须有标的物于2021-2023年期间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有效应用业绩,提供已签订的单笔50万及以上金额的合同5份和对应合同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同一个项目合同可以累积,但只能作为一份单笔合同)。 (7)投标人须提供涵盖招标产品的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且符合国标【GB17945-2010】、【GB51309-2018】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招标人认可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以下:1.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西环路391号)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4.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69号)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5.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6.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7.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苏)(南京市光华东街5号)。 (8)投标产品必须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提供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9)投标的防爆产品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国家质检中心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清单,并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11)要求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按附件格式)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无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11日12时0分 至 2024年9月28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施中 联系人: 彭玲娜
电 话: 0514-83233698 电 话: 051483234641
电子邮件: shizhong.yzhx@sinopec.com 电子邮件: pengln.yzh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9 月 24 日